一、房屋交付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后,业主可以采取三种办法予以解决:
1、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后,业主应当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提供维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等。
2、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
3、向法院起诉。
业主也可以不经过协商和投诉的过程,或者在协商或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什么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最重要的验房环节。
(4)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提的赔偿:修复房屋导致延期交付的损失赔偿和不能修复退房的损失赔偿。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先行协商,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房屋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房屋交付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如果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带正常生活的,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关于房屋交付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以上做出了介绍。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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