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房地产市场上,很多开发企业普遍会在与消费者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协议之前,采取认购、订购以及预订等多种形式预先收取部分款项作为定金。当消费者未能如期赴约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或者合同拟定过程中出现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形时,许多开发企业通常并不愿意退还已经收取的定金。如此处理主要是因为这种行为被视为破坏了与消费者之间订立的契约规定,违背了基本的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要求,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特定情况下,定金确实是可以进行合理退还的,例如因为双方在合同内容上存在重大分歧而导致合同无法签署;或者消费者需在签署合同时满足认购书中所规定的具体时间限制。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消费者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上述两种情况的真实性,他们可以通过查阅双方在实质性谈判过程中的详细记录,或者录制与开发企业相关人员的电话交流等方式,获取支持其退款请求的有力论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购房时定金可以退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了定金是否能退分为两种情况:
一、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二、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子首付没签合同可以退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