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租住吗

最新修订 | 2024-04-12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未明文禁止安置房租赁。安置房包括一般和定向两种,定向安置房可参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尽管法律未明示限制,但实践中定向安置房可出租。符合条件的安置房在购置满五年并取得权属证书后,可公开转让。因此,安置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租赁使用。
安置房可以租住吗

一、安置房可以租住吗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未对安置房的租赁实施明文禁止。

通常来说,安置房种类繁多,包括了一般的安置房以及特定对象的定向安置房两种类型。

特殊的是,定向安置房被视为参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产之一。

然而,尽管法律并未明示限制这类房产的租赁行为,实践中定向安置房也能够进行出租操作。

需注意的是,具备一定条件的安置房同样享有出租权利。

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当安置房购置满五年、且已经全面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后,便可进入市场公开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安置房可以买卖过户

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可以,拆迁安置房土地性质是划拨,所以和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如果安置房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进行过户。安置房过户一般有时间限制。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一般不满5年不能过户。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权的区别

安置房被称为不完全产权房,就是指的它有完全的房屋权,但不一定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商品房就是完全产权房,也就是既具备完全的房屋权,又具备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2、质量上的区别

商品房的质量一般会比安置房好。

3、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买到的是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4、土地性质的区别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安置房可以租住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5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安置房可以租住吗
一键咨询
  • 166****11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0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5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8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7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7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6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5****07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8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3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2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1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8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3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3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租赁住房拆迁如何安置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租赁住房拆迁如何安置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租的安置房如何办居住证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租的安置房如何办居住证问题解答如下, 房主的房产证和身份证、本人的身份证、租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凭证在街道办事处办理。(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
二、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法》)第47条第2规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在第3款规定征收其他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依据《土地法》第47条第6款的规定,如果依照法定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起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安置补助费的最高标准为20倍。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38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安置房可以出租吗
安置房是可以出租的,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安置房购买满5年,且完全取得产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在出租安置房时,需签订相关出租合同。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住户要出资建安置房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住户要出资建安置房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入住条件
[律师回复] 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2、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3、所谓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4、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在取得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安置房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住
1、要求是安置房对象为危房困难户和住房特困户。危房困难户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辖区户口,年满18周岁,符合“一户一宅”的条件,即一户只拥有一处住房,在辖区内没有其他自有房产的。
2、现居住的房屋系申请人且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现居住的房屋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并经有关部门确认。
3、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不受此限制);
4、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
5、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8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住着一套安置房,还把我爸住的这一套安置房也写成了他自己的名字,我爸要他这一套安置房的手续,我弟不给我爸,还给我爸说,你死了
[律师回复] 二套房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因此,把房子赠给配偶再买的算“二套房”。法律规定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法律同时还具有概括性,它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复适用多次的。法律还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为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公民一概适用的,不允许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触犯法律,便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对其教育,改良。对于你提出的“把房赠给配偶再买一套的算是二套房吗”问题,把房赠给配偶再买一套的一般来说就是算的第二套房,在购买二套房的话是没有任何的优惠的,而且一些税费会更高,也不会支持贷款进行购买的,所以比较少。没有一套房的人多。你可以咨询华律网的律师。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在婚后向其配偶要求偿还吗配偶一方利用股权出质转移共同财产的方式及对策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安置房的居住权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居住权人享有对住宅的占有和使用权,主要满足居住需求。原则上无偿,但可约定。需登记生效,不得转让或继承,住宅不可租赁(除约定外)。居住权期满或人逝后失效,需注销登记。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5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可不可以买
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要看是否能够办理房产证,安置房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属的,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另外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可自由上市,当然房产证也是肯定有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请问异地安置房进住后,安置房产权归进住户所有吗?
[律师回复] 一般是这样的,户口不在拆迁房屋处的,拆迁人是不给写成安置房产权人的。
1、动迁安置协议上写明您与他女儿均为安置对象,那么作为被安置人,他女儿是享有动迁利益的。
2、至于他女儿能够得到多少动迁份额,要看具体的动迁安置协议上是如何分配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征收补偿协议主体的确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计户,按户进行补偿。被征收人以房地产权证所载明的所有人为准,公有房屋承租人以租用公房凭证、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所载明的承租人为准。
第四十四条(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所得的归属和安置义务)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
第五十一条(有关用语的含义)本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公有房屋承租人,是指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与公有房屋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建立租赁关系的个人和单位。
(三)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四)房屋使用人,是指实际占用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85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安置房可以租住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