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什么性质的房子

最新修订 | 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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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拆迁安置房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为被拆迁方或租赁者提供的住所型房产,其土地属性为国有划拨,不能随意买卖。 安置房具有社会福利性质,面向具有市区户籍的被拆迁当事人,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出售安置房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约束。
安置房是什么性质的房子

一、安置房是什么性质的房子

1、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安置住房,被称为拆迁安置房。

这类房屋的土地属性属于国有划拨类型,因此不能随意予以买卖。

2、实际上,拆迁安置房又称作动迁房。

它特指由于城市规划、土地开发以及其他类似原因导致的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的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所安排给被拆迁方或者租赁者入住的住所型房产。

3、安置房的定义在于,以固定的价格、明确规定的套型面积面向具有市区户籍(包含农业从业人员)的被拆迁当事人针对性推出的住宅用房。

同时,其享有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具有显著的社会福利性质,主要针对的供应对象群体为集体土地上的被拆迁居民家庭。

4、拆迁安置房的概念,是指由于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特定原因而在拆迁范围内进行安排的住所型房产。

由于其安置对象特化为特定的动迁安置家庭,此类房屋的出售行为除了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以外,还需受到当地政府出台的相关地方性政策的严格约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

安置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对于双方均是被拆迁安置人口的,该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予以分割。

2、对于仅有一方为被拆迁安置人口的,只要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应适当考虑房屋的来源,将所有权判归被拆迁安置人所有,但应当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安置房是什么性质的房子”,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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