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无论所涉及之情形是否构成工伤,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辞去现有职务都无法获取任何经济补偿,然而此规定并不适用于被逼迫无奈而选择离开的员工。
倘若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障机制,亦或是未能按照与劳动者约定的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又或者是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保护措施,那么这些劳动者便可依据上述因素决定结束现有的雇佣关系,同时向所在公司索要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
其次,对于因工伤事件发生而选择辞职者,尽管单位无需在其工作年限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能够被免于享受工伤保险等相关待遇。
在劳动者脱离原岗位之后,仍然有权提出工伤赔偿的请求。
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致残的劳动者,有权提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申请。
在此之中,前述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以在劳动者仍处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即行提出申领要求;
而后两类款项则是在劳动合同得以终结或解除之后才能予以支付。
若在相关工伤待遇的处理上存在异议,当事人可通过自发协商、申请调解、仲裁以及发起民事诉讼等方式寻求解决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历仲裁程序,否则法院将拒绝受理。《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本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有工伤的自己主动辞职有赔偿吗
工伤主动辞职的会赔。职工本人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选择主动离职,主动离职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向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公司应向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有工伤的员工离职怎么赔偿”,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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