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85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中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未能遵循合同约定或国家制定的相关法规,按时按量地支付劳动者合法薪酬的义务;
对劳动者工资支付的标准化予以严重忽视,导致其薪酬低于本地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门设定的最低标准;
未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额外工作时间的应有补贴的情况;
以及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赔偿给劳动者被擅自解除和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
具体包括
:
一、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完全遵守劳动合同中对于劳动者薪酬福利的约定,亦或是无法做到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按时按量地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那么其就必须依法承担包括经济责任在内的各种法律责任;
二、在签订的劳动协议中,如果薪酬约定低于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所设定的最低标准,那么该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由于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加班未给予相应的补贴,因此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四、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结束时未能依照法律规定赔偿劳动者因劳动合同被终止所带来的福利损害,则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劳动法合同签订期限是什么
劳动合同一般签订两三年,也可以签订十几二十年,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分别指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法85条规定”,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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