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一旦被购房方接受之后就不可随意地予以退还。
然而,如果这其中出现的问题是由购房者本身造成的,例如在签署了购房认购书之后却又反悔,那么依据购房认购书中所包含的定金条款,购房者在交付款项并反悔之后,其所付出的定金将依法不予退还以维护认购协议的根本宗旨。
此外,若由于个人原因如征信问题导致购房贷款无法获得审批,同样会面临无法退还定金的情形。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种情况是允许购房者收回购房定金的:首先,当房地产开发商尚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且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时,导致购房合同无法顺利签订;其次,如果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例如已经将认购的房屋转售给其他人;再次,如果因为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导致购房失败,例如卖方对房屋信息表述含糊不清,合同主要条款无法明确界定,或者卖方擅自更改认购书中关于房屋面积、价格等关键性条件;最后,即使买卖双方都没有过错,但仍然无法成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例如由于第三方因素或自然灾害导致该商品房项目无法正常建设或未能按照原计划建设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签了购房合同定金可以退房吗
可以退,但是一般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而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如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划建房或是逾期交房等,则购房人可以依据买卖合同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解除买卖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据此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
购房人并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权,则购房人解除买卖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违约行为。
从法律的角度,购房者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
1、研究买卖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即是否约定了购房人此时的解约权。
2、与开发商协商解除买卖合同。
如果购房人在付款等方面确实存在困难,通过与开发商友好协商,并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包括开发商已经支付的印花税等费用)或违约金,一般开发商是可能同意解除买卖合同的。
综上,能否退房取决于是否出现了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而不是有没有交付全部或部分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重庆购房交过定金可以退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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