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去上班会怎样
未签署劳动合同时,员工的离职行为并不会引发过于严重的法律责任,这时员工有权寻求雇主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如果在没有签订协议的试用期内选择离职,且已对雇主造成损失的,雇主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损害赔偿的。即便试用期尚未签署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形下,员工未经雇主同意而擅自离开职场的行为是被视为违反规定,对于因此而给雇主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招聘该名员工所付出的相关费用,雇主是有权要求其承担的。
1、如果因为雇主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劳动者以书面形式向雇主动员解除劳资关系,便可无需获得雇主的首肯即可直接离开职场,而且还可以要求领取尚未发放的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工作时间付给一个月的工资),同时申请办理离职手续等等;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应当至少提前30天向雇主动用书面方式告知离职意向,在此种情况下,雇主无须得到同意就能允许员工离职。值得注意的是,处在试用期的员工需提前第三日以书面形式向雇主表达意愿;另外,雇主也有义务在结算工资和办理离职手续方面及时予以配合与处理。
3、若员工并未提前30天告知辞职,而且雇主也没有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那么员工仅凭借履历单一递交辞呈就离开职场的话,这无疑构成了员工违法规约,相关的直接经济损失、聘用该名员工产生的各项费用,雇主都是可以要求其负责承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指,员工在入职一个月以后,也就是入职一个自然月后,因单位的原因没有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指劳动者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去上班会怎样”,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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