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哪些
鉴于贵司员工遭受工伤的情况,我方建议该企业有义务支付如下款项:
首先是员工在此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的权利;
其次,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他们有权以月为单位持续领取伤残津贴,并且在离职之际还能得到一笔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款。紧随其后的重要事项涉及其所遭受的工伤带来的医疗费用和康复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如果贵司未能按照合法程序为受伤员工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么贵公司就得承担那些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受伤员工的所有补偿方面的费用,包含有工伤医疗费跟康复治疗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区域外交通及住宿费、残疾辅助设备的购置费用、日常生活中的部分护理费用以及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或者每月的伤残津贴和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等等。
最后,但也是十分关键的一点是,如若贵公司未能从工伤发生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完成对伤者的工伤申请认定工作,你们依然需要负责支付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工伤待遇所需的有关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需承担哪几项
1、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给工伤职工下列费用: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费用;职工被认定为五级、六级的伤残津贴;以及职工与单位解约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赔偿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哪些”,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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