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受工伤的期间,雇员的薪酬仍将由企业支付,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
然而,工伤补偿则会根据工伤认定程序的完成情况,由社保缴纳机构给予企业相应的款项,然后由企业负责发放到受害者手中。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工伤赔偿并非由企业直接承担责任,而是通过社保机构进行操作。
然而,许多时候,企业并未完全遵守《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为员工缴纳足额社保。
那么,当员工遭遇工伤时,是否就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呢?实际上,当企业未能按照相关法规按时足额地为职工缴纳社保时,若不幸发生工伤事故,企业需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企业未能为员工缴纳社保,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仍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我们强烈建议那些尚未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尽快纠正这种违法行为,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对于工伤职工而言,在因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他们有权享有全勤的工资福利待遇。
由于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工资福利待遇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工伤职工的原始工资福利待遇与受伤前一个月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不一定完全相符。
但无论如何,在停工留薪期内,企业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暂停或减少对劳动者工资福利待遇的支付,否则,该行为将被视为违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怎么处理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我国法律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工伤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资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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