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离职工厂社保忘了关员工是不是要全额还给老板?
自离职以来,若公司未能及时停止缴纳社会保障金,相关费用便将由单位全额承担。鉴于员工已经脱离工作岗位,无法另行要求其分担个人应缴费用。在此种情况下,建议与当地社保局进行商洽,探讨是否可通过退保方式解决问题。如果有关方面同意退还已交款项,单位即可向社保中心递交参保单位未能及时停保退费的申请,并随附员工离职证明文件。
此外,还需向社保机构提交离职员工的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原稿及复印件,并请单位加盖公章以证明申请人为合法权益所有人。用人单位有义务于解除或者终止雇佣关系时,出具相应的解雇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且必须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员工离职工资立刻结清吗
签合同的,公司会在发放工资时间发的;没有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员工离职工厂社保忘了关员工是不是要全额还给老板?”,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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