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辞职公司有补偿吗
关于职工通过自我申请提交辞呈能否获享公司的赔偿,这个问题的答案主要依赖于职员离职能否归咎于公司以及相关事件的具体情况。
通常而言,若是因为应聘者自主选择的理由而主动辞去现有职务,例如出于个人适应能力不足、健康状况堪忧等个人因素,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雇主原则上无需为此承担经济补偿或赔偿责任。
但是,若纯因雇佣方存在违反法规的行为,比如未能如期按量支付薪资、未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等,进而导致被动离职的情形发生。
那么,雇主需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赔偿给个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在此种情况下,求职者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决定解约而非续签合同,然后根据第四十六条与第四十七条的具体规定得以取得应得的经济补偿。
总体来看,自愿离职的求职者在各种因素影响下,一般并不享受赔偿权益。
不过,在特定情况下,如面临雇佣方违法行为、工资未交付得到、工作环境极端恶劣等问题,决定自愿离职时或许有资格争取到一定程度的赔偿。
这就要求论文者要能提供确切的证据以证实所受到的不公正对待的确切性。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自己辞职公司是否有赔偿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自己辞职公司有补偿吗”,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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