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未能按照员工实际收入水平为其缴纳社保费用,那么这位员工就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尝试以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您可以先与雇佣方进行深入的交流沟通,提出要求,请求公司尽快将尚未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补偿给你。
其次,如果通过协商仍然无法得到满意的结果,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实名举报该情况,请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敦促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全额或部分补齐您的应得款项。
再者,您也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未缴足款项的单位按照实际工资标准为我缴纳社保费用。
此外,如果您对这个方法不满意且对其丧失信心,您也可以选择向社保局投诉。
这种做法的话,社保局将会强制性地要求公司进行补缴社保手续,但是由于各地的社保补缴政策有所差异,因此具体实施效果可能因地区而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的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如未能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有权责成相关单位迅速整改此类违规行为,并在规定期限内全额或部分补齐您应得的款项。
最后需要特别提醒各位希望以此维权的朋友们,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完全未缴纳社保费用或者仅漏缴了某一项社保费用,并且你已经明确告知用人单位要求其在离职之前一个月内完成补缴事项但却遭到了拒绝的话,此时你方可主张被迫离职,并要求一年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社会保险法》第63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二、公司不按时发工资能解除合同吗
公司不按时发工资可以解除合同。法律规定,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而且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不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怎么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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