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拆迁要办土地出让金是否合理

最新修订 |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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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改房状况复杂。若房改期间取得100%产权与土地使用权证,表明房屋已商业化。需支付土地使用权费用,否则难获完整产权证。若房改后未市场化,或从补偿款中扣除土地出让金。已办土地使用权证,再扣土地出让金补偿款是否合法,需具体分析。
房改房拆迁要办土地出让金是否合理

一、房改房拆迁要办土地出让金是否合理

关于房改房的状况较为复杂这一问题,若在房改期间取得了100%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证,则表明此房屋已有实质性的商业化转变。

在房改过程中,应当已支付过一定比例的土地使用权费用,否则将难以获得完备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书。

然而,若在房改后并未实现产权的市场化,那么便不能排除需要从补偿款中扣除一部分本应由国家收取的土地出让金的可能性。

至于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再次扣除属于土地出让金的补偿款是否合法,这需要根据具体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房改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改房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改房拆迁要办土地出让金是否合理”,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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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定地价:即专门评价组织评价。上市房子尚未断定分摊面积的,则可用: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得到分摊面积
  
2、基准地价:据介绍,基准地价是指政府托付评价的,地价被政府所认可的特定条件下某一用途类型、某一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居住用地基准地价按不一样的规范分为五级,其中一级为304元平方米,二级为243元平方米,到五级依次为192元平方米、145元平方米、110元平方米。
  所谓标定地价,算起来也是有章可循的:标定地价基准地价(元平方米)×区位批改系数×容积率批改系数。
  
3、区位批改系数由各地依据房子所在位置、交通便捷程度、基本生活设备和公共服务设备情况、环境质量等因从来批改,变动范围一般以基准地价为基数,上下浮动20,即基准地价的80120。而我市的一般多层,容积率都符合要求,在核算标定地价,基本上没有思考容积率批改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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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拆迁问题。划拨土地比出让土地少赔偿多少?比如我们这拆迁出让土地的房子赔偿加一起大概两万五一平,那么划拨的大概能少多少呢?懂得来说说吧。不要复制答案
[律师回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注意,这里没有强调被征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出让土地还是划拨土地,该条例名称已经明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即无论还是划拨,还是出让的土地,均按货币补偿的基准价格为依据,结合房屋成新、结构、装饰装修成本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出价值予以补偿。我们这拆迁出让土地的房子赔偿加一起大概两万五一平,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也同样25000左右一平方。是不是出让土地的房屋产权人吃亏了,不是,而是出让土地的产权人还有一套补偿机制。出让土地的产权人出让土地与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因国家征收土地出让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完,出让土地房屋产权人依据土地出让合同中止的条款与土地出让方(政府)另行协商没有到达合同实际期限部分的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或者部分返还的问题,专业说就是土地出让行政合同中止引起的行政合同变更的问题,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出让土地拆迁要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对于出让土地拆迁要如何赔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出让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也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补偿;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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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目前房地产开发用地取得方式主要有两种:国有划拨和国有出让,出让土地是指开发商以有偿的方式取得土地,并且根据评估地价的相关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让金,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的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用房40年,综合用房50年等等以上就是关于出让土地拆迁是否有赔偿以及如何赔偿的介绍了,关于拆迁补偿问题,出让土地所有权还是属于国家的,所以拆迁的时候一般是没有补偿的,土地转让是需要付款的,但拆迁时也是有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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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的土地出让金怎么算?
拆迁房的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式可能为,用之前支付的出让金乘以40%。房屋被拆迁的,土地一般也会被收回。如果土地是采取出让的方式获得的,通常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出让补偿金。对拆迁房的土地出让金怎么算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查阅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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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土地出让金怎样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拆迁房土地出让金怎样补偿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2、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三、法律规定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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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拆迁款,土地出让款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按土地法规定,土地赔偿金、安置费属出租人所有;青苗费、土地树木附着物赔偿属承租人所有。如果是从别人手中流转的土地,国家占用所支持的赔偿款,树苗及地上新建筑、投入的肥料等应由流转人所得,土地补偿款等应由原承包人所得。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第二十三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房土地出让金要如何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2、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三、法律规定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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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有土地出让金吗
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选择后者时,政府应提供相应房源,并核算被征收房屋与调换房屋的价值差额。对于旧城区改造项目下的个人住宅征收,政府应提供改造区域或临近区域的房屋作为调换。商铺拆迁补偿包括土地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地上物损失、搬迁费用、员工安置补偿等。但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商铺拆迁必然导致租户获得赔偿,除非租赁合同中有相关约定且承租人因拆迁遭受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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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坯房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土坯房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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