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一方过世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在配偶一方逝世后,欲对其持有的房产证进行过户处理,需遵循以下细致步骤:
首先应前往该物业所处地区的公正机关办理继承公证事宜;
其次,向房地产测量绘图部门提出申请,着手办理房屋面积的测绘或转绘相关手续;
紧接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户籍文件以及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及房屋测绘证明等材料至所属房地产交易所提出继承登记申请;待工作人员收齐所有资料后将予以受理并发给相应回执单;待审核经过,将向申请人发放已经更改为新产权人的房产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夫妻一方过错如何定性
夫妻一方过错具体如下:
(一)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二)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三)实施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因此,像平时大家所说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一方过世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