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怎么退款

最新修订 |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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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购房者在预售合同签订后,若房产出现主体结构质量问题、逾期交付、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居住,或开发商二次出售/抵押房产等情形,有权申请退房并要求全额退款,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退房流程通常包括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退款事宜,若遭拒,可向职能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房屋预售合同怎么退款

一、房屋预售合同怎么退款

一、对于预售合同退房事宜的深入剖析及其可能性研究

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后,关于是否存在退房的可能性,具体情形各异。

以下列举出四种有代表性的情形供您参考:1. 所购房产因为其主体结构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而无法按期交付。

2. 在房产实际交付使用之后,经过权威机构检验发现其主体结构质量仍不合格。

3. 同样是在交付使用之后,房产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对日常生活居住产生严重困扰。

4. 在签订合同之后,开发商未经事先告知便将房产出售予第三方或者擅自将房产抵押给第三方。

在以上四种情况下,购房者均有权提出退房请求。

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卖方存在违反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合同行为,则可据此要求退回已支付款项,在此情况下解除合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关于退房流程的详细说明及操作指导

若您所购买的房产满足上述退房条件,您可以遵循如下步骤进行退房申请:1. 首先,您需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尝试达成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付款项的共识。

2. 若开发商对此表示拒绝,您有权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引。

3. 若您与开发商已经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那么您需要再次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争取达成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付款项的协议。

4. 若开发商仍然坚持拒绝,您依然有权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引。

三、办理退房过程中的重要提示及注意事项

在您提出退房申请的过程中,请务必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妥善保存所有相关证据,例如购房合同、收款凭证以及房屋质量检测报告等等。

2. 在您决定提出退房申请之前,务必要先与开发商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以求达成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付款项的共识。

3. 若开发商对此表示拒绝,您有权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引。

4. 在解除合同的过程中,您需要明确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条款。

5. 若您需要解除合同并退还已付款项,请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房屋定金合同怎么解约

房屋定金合同解约可以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协议解除

约定解除要求在签订房屋定金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否则不能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协议解除是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预售合同怎么退款”,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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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的解除要求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法定条件如下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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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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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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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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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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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后所建房屋可以预售吗
[律师回复] 对于土地抵押后所建房屋可以预售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予以禁止,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预购人在签订预购合同时的预期是没有负担的房地产所有权,开发商在将建设中的房地产进行预售后,受预告登记排他效力的制约。因此,如开发商将预售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只有在征得商品房预购人同意后,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可见,人民可以认定抵押有效。《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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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通常预售证有效期限为一年,过期之后需要重新申请,得到审批之后才可以销售。预售证超过期限之后,如果楼盘已经售完,已为现房,则可以直接办理大证,如果项目没有销售完毕,需要申请新的预(销)售证,否则不具有销售资格。没有取得销售资格的部分楼幢,在这种情况下销售则属于违规销售,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到之前已经签订合同的部分。
要重新取得预售证,同样要具备预售条件,五证不全的项目建议您谨慎购买。同时,五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前提和基础,产权是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证,五证不全将不能办理房产证,建议当事人购买五证齐全的房屋。
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国土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花(现楼不需此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主要表现在:商品房(现房)销售许可证的取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6、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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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时期房预售许可证过期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期房预售许可证过期怎么办
据悉,通常预售证有效期限为一年,过期之后需要重新申请,得到审批之后才可以销售。预售证超过期限之后,如果楼盘已经售完,已为现房,则可以直接办理大证,如果项目没有销售完毕,需要申请新的预(销)售证,否则不具有销售资格。没有取得销售资格的部分楼幢,在这种情况下销售则属于违规销售,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到之前已经签订合同的部分。
要重新取得预售证,同样要具备预售条件,五证不全的项目建议您谨慎购买。同时,五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前提和基础,产权是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证,五证不全将不能办理房产证,建议当事人购买五证齐全的房屋。
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国土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花(现楼不需此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主要表现在:商品房(现房)销售许可证的取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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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房屋期权转让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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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比较简单。开发商、买受人、受让人协商一致后,解除买受人与开发商原先签订的预售合同,再由新的受让人与开发商另签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可,不须经过房屋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履行预售商品房转让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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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有效。《最高人民民1996(2)号文件》第28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的,商品房预售转让合同,一般也应认定为无效。
3、预售房屋尚未实际交付。
4、预购人履行了预购合同约定的义务。预购人没有履行预购合同的义务时,预购人无权转让该预售房屋。在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中,债务转让应当征得预售人的同意;如果预购人擅自转让,预售人享有合同解除权,并可以要求预购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同时,我国法律严禁买空卖空、倒卖合同的行为,不允许利用预售合同转让做变相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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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期权转让需要哪些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也称为“房屋期权转让”,是指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预购商品房合同之后,在商品房尚未竣工交付使用之前,把原来因签订购房合同而获得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从法律角度分析,房屋期权转让,房屋所有权尚未形成,因此,这是一种合同债权的转让。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规定。”因此我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允许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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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买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提问:
我购买了北京一处楼盘的房子。当时,该楼盘的价格便宜同时楼盘也建楼封顶了,所以我在售楼处一次性付清了所有购楼款,签订了《楼宇认购书》。售楼处人员表示,大概会在一个月后通知我来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最迟年底之前可以交楼。但是半年过去,仍没交楼,而且他们还没有预售许可证,现在我希望能退房且赔偿损失,可以吗?
律师解答: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既然不允许进行商品房预售,那么预售出去的房子当然可以退房。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效力: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您和开发商签订的《楼宇认购书》的效力应该认定为无效。无效从法律而言是至始无效,即从签订的那一刻它就是无效的。所以,即便开发商为了规避责任,在该《认购书》上罗列出的种种对您不利的条款,都没有关系,因为无效的后果,就是那些条款都不会发挥作用。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赔偿问题: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到: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根据上述规定,开发商有没有故意隐瞒或是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将成为您主张赔偿数额的关键问题。当然,打官司是打证据。根据证据规则,您只需举证证明开发商未向您提供预售许可证就与您签订了预售合同的事实,就可以要求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款。但开发商作为被告方,为了对抗您的主张,必须举证证明您是明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仍与其签订了预售合同,他们不存在故意隐瞒或欺骗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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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效力: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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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赔偿问题: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到: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根据上述规定,开发商有没有故意隐瞒或是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将成为您主张赔偿数额的关键问题。当然,打官司是打证据。根据证据规则,您只需举证证明开发商未向您提供预售许可证就与您签订了预售合同的事实,就可以要求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款。但开发商作为被告方,为了对抗您的主张,必须举证证明您是明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仍与其签订了预售合同,他们不存在故意隐瞒或欺骗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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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购买房屋时期房预售许可证过期应该如何办问题解答如下, 期房预售许可证过期怎么办
据悉,通常预售证有效期限为一年,过期之后需要重新申请,得到审批之后才可以销售。预售证超过期限之后,如果楼盘已经售完,已为现房,则可以直接办理大证,如果项目没有销售完毕,需要申请新的预(销)售证,否则不具有销售资格。没有取得销售资格的部分楼幢,在这种情况下销售则属于违规销售,但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到之前已经签订合同的部分。
要重新取得预售证,同样要具备预售条件,五证不全的项目建议您谨慎购买。同时,五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前提和基础,产权是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证,五证不全将不能办理房产证,建议当事人购买五证齐全的房屋。
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国土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花(现楼不需此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主要表现在:商品房(现房)销售许可证的取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6、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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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退房屋预售金合同
关于购置房产之后所交付的定金是否有权不予退还,这需要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是由于收受定金一方的过失造成无法达成合同预期的目标,根据双方签订合同时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未明确说明则需将定金如数归还;然而,若为支付定金的乙方自身的错误导致合同的执行受到阻碍未能达到预期效果,那么定金便无需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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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预售认购书的区别?有人晓得吗?
[律师回复] 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基本性质:审判实践中,对商品房认购书性质的认定,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就是正式预售合同,由于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另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非的合同,由于认购书仅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相关事宜的约定。我们认为,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
首先,认购书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依照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认购书应为的合同。
其次,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后,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环节与风险,假如将认购书直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在掌握优势信息的情况下,可能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买卖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则会严重损害买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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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网友提问:
我购买了北京一处楼盘的房子。当时,该楼盘的价格便宜同时楼盘也建楼封顶了,所以我在售楼处一次性付清了所有购楼款,签订了《楼宇认购书》。售楼处人员表示,大概会在一个月后通知我来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最迟年底之前可以交楼。但是半年过去,仍没交楼,而且他们还没有预售许可证,现在我希望能退房且赔偿损失,可以吗?
律师解答: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既然不允许进行商品房预售,那么预售出去的房子当然可以退房。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效力: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您和开发商签订的《楼宇认购书》的效力应该认定为无效。无效从法律而言是至始无效,即从签订的那一刻它就是无效的。所以,即便开发商为了规避责任,在该《认购书》上罗列出的种种对您不利的条款,都没有关系,因为无效的后果,就是那些条款都不会发挥作用。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赔偿问题: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到: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根据上述规定,开发商有没有故意隐瞒或是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将成为您主张赔偿数额的关键问题。当然,打官司是打证据。根据证据规则,您只需举证证明开发商未向您提供预售许可证就与您签订了预售合同的事实,就可以要求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款。但开发商作为被告方,为了对抗您的主张,必须举证证明您是明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仍与其签订了预售合同,他们不存在故意隐瞒或欺骗的事实。
买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应该怎么样办
[律师回复] 网友提问:
我购买了北京一处楼盘的房子。当时,该楼盘的价格便宜同时楼盘也建楼封顶了,所以我在售楼处一次性付清了所有购楼款,签订了《楼宇认购书》。售楼处人员表示,大概会在一个月后通知我来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最迟年底之前可以交楼。但是半年过去,仍没交楼,而且他们还没有预售许可证,现在我希望能退房且赔偿损失,可以吗?
律师解答: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是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既然不允许进行商品房预售,那么预售出去的房子当然可以退房。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合同效力: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您和开发商签订的《楼宇认购书》的效力应该认定为无效。无效从法律而言是至始无效,即从签订的那一刻它就是无效的。所以,即便开发商为了规避责任,在该《认购书》上罗列出的种种对您不利的条款,都没有关系,因为无效的后果,就是那些条款都不会发挥作用。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赔偿问题: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到: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根据上述规定,开发商有没有故意隐瞒或是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将成为您主张赔偿数额的关键问题。当然,打官司是打证据。根据证据规则,您只需举证证明开发商未向您提供预售许可证就与您签订了预售合同的事实,就可以要求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款。但开发商作为被告方,为了对抗您的主张,必须举证证明您是明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仍与其签订了预售合同,他们不存在故意隐瞒或欺骗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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