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付购房定金之后,若由于买方自身因素无法继续购入房屋,那么卖方通常情况下将不会予以定金退还处理。
然而,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则允许买方提出退还定金的请求:首先,当出现非双方责任所致之情势,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达成签署时,买方有权要求返还其所缴纳的定金;其次,如果开发商本身并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质,那么买方也可据此理由申请退还定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二、收了定金不想卖房了怎么办
收了定金如果不想卖房了,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如下:如果双方约定的2万元为定金,那么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一般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合同还有其他约定的,当事人返回的可能还需要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因此,建议各位在买房卖房中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已交定金不想购房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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