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样才能把购房定金退掉
在具备如下所述的退还定金的特定情形之下,才能够进行定金的退还操作:首先,若因买卖双方对房屋交易合同的部分条款未能达成共识,导致购买方决定终止购房行为并要求返还定金,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将会无条件地将定金归还给购买方。
若房地产开发商/销售商拒绝执行此项操作,购买方有权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举报。
其次,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新开发的房产过程中未能提供齐全的“五证”相关证件,实际上已经构成了违法违规行为,在此种情况下,购买方有权直接与该地产开发商解除合约关系并收回定金。
最后,若在认购书或者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关于退还定金的具体条件,只要这些条件符合退还定金的条款,购买方均可根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退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怎么样才能把买房定金退掉?
买房的定金在以下五种情形下可以退:
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4、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5、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怎么样才能把购房定金退掉”,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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