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定金给谁退还了

最新修订 |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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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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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购房交易中,若买方因个人原因无法签订合同,定金不予退还;卖方如违约无法达成协议,需双倍返还定金。然而,如合同未能签成因不可抗力,卖方须退还买方全部定金。
购房合同定金给谁退还了

一、购房合同定金给谁退还了

在交付定金的一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与买方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下,该方不得要求返还所交之定金。

而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因为自身因素导致不能达成购房协议的话,则应向支付定金的一方双倍偿还。

但若因双方均无法控制、无法预见的客观原因造成了购房合同未能成功签订,那么卖方必须将之前收取的定金如数退还给买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购房合同定金能退吗

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因个人原因反悔,不签订购房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原因导致购房合同不能签订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2)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3)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定金是担保的一种。

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合同定金给谁退还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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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房屋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对购买房屋的基本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房屋参考价(含设施设备及装修)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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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委托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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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派注册经纪人带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对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现场看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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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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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新的合同对签合同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了提示,比如说,让卖方对所售房屋不存在“一房多卖”、“司法查封”、房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问题等作出承诺。而买房人则承诺,使用期间不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承重结构等。
  “一房多卖”需支付高额赔偿金
  新合同还把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进行细化,比如说,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程序以及利息计算方式。新合同引入惩罚性赔偿金内容,对存在“一房多卖”、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等严重违约情形的,开发商除退还买房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还要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或者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针对房屋买卖中极易产生纠纷的口头销售承诺,新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也第一次提出了明确禁令:不得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不过,虽然住建部对售房合同出了示范,但开发商是否采用是另一回事。由于这一合同不是强制执行,开发商大多都会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同时删除一些不利条款。而购房人一般都处于弱势地位,在法律细则上也很难和开发商的法律团队匹敌。买卖双方公平交易地位的形成仍然需要时日。
同事想买房子,但是因为他之前欠了信用卡没有还所以办不了银行贷款,后来也不知道谁出的主意说是可以借名购房,他现在每个月给人家钱,让人家还贷款,后来因为疫情我们都休息了,所以也没有工资,欠了对方一个月的钱。现在对方不干了,说要起诉,我替他咨询一下,请问借名购房房屋起诉归谁?
[律师回复] 1看房产类型
购房者如果购买的是普通商品房,且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即签订了借名购房协议,则该协议有效,借名人的主张可以支持。但一旦房屋已经被查封、过户给善意第三人或者存在其他不能过户的原因的,借名人要求出名人办理过户的主张不能成立。
房产类型的不同,处理结果也会不同,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是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则双方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因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侵害其他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的利益,一般认定为无效。
2充足证据
购房者即使是借用父母的名字买的房子,但是权证的持有情况以及对于借名购房的事实有无合理解释等因素综合判断。
3合同约定
有的朋友在借名买房的时候会签订责任合同,合同毕竟仅是内部约定,尚须经过变更登记才发生物权效力,不能仅凭约定的债权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借名人向法院起诉应当依据双方签订的借名购房合同提起合同之诉,要求对方依据合同约定办理过户,而并不能直接要求法院确认房屋归其所属。
4借名买房纠纷如何处理
购房者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证据,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属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属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5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属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否则出资人只能向对方当事人主张双方形成借款的债权债务关
系,出资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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