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定金给谁

最新修订 | 2024-05-26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69人
专家导读 购房定金交付后即生效,作为合同订立及履行的担保措施,具备事先预付性质。若接受定金方按约行事,押金计入成交价或返还;若违约,则需返还双倍押金作为赔偿。定金在合同存续期间发挥重要作用。
购房合同定金给谁

一、购房合同定金给谁

购房交易中普遍将定金交给卖家,自从交付这笔约定金额之日起,定金即刻生效依法具备效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明定,定金实际上就是对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担保措施,它的核心功能在于用货币资金充当保证手段,在合同存续期间始终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具备事先预付性质。

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按照约定行事,那么押金将会被计算进成交价或者予以返还;反之,若接收定金的一方有违信约行为,则需向对方返还相当于此笔押金数额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购房合同定金能退吗

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因个人原因反悔,不签订购房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原因导致购房合同不能签订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2)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3)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定金是担保的一种。

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购房合同定金给谁”,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2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购房合同定金给谁
一键咨询
  • 150****05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5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5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7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6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8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52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6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2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3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2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1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购房合同定金给谁交
应寻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有关商业组织部门的协助与支援。按照公平公正、互相尊重以及双方利益均衡的原则展开有效协商,或者积极寻求相关业务部门的调解援助。若经反复磋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依据买卖合同条款或当事人之间的共识,由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10w+浏览
房产纠纷
2016福州购房限购令政策有谁了解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16福州购房限购令政策有谁了解吗?问题解答如下, 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2010年9月29日,“限购令”已经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实行。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出台“新国五条”,其后更多城市出台限购令,广州限购令也在10月15日正式公布。2011年1月中国已有24个城市出台“限购令”,对已拥有住房的家庭新购住房套数进行限制。办公厅26日再度出台楼市新政,中国实施“限购令”的城市还将进一步扩大。2011年1月25日,中国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已有24个,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三亚、海口、天津、杭州、苏州、温州、南京、福州、厦门、宁波、舟山、大连、兰州、太原、武汉、昆明、南昌、郑州、济南、合肥。其中在2011年后颁布“限购令”的城市有7个。2011年1月26日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7日公布通知全文。通知指出,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通知规定,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通知指出,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凡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业内人士预期,此次的楼市新政,将使地方政府的“限购令”全面升级,“限购令”范围进一步扩大,基本上所有的一、二线城市都将限购,部分三、四线城市也将限购。已经出现限购令的20多个城市也将重新调整限购口径,限购将更加严格。2011年12月,住建部知会地方政府,对于限购政策将要于2011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地方政府需在到期之后对限购政策进行延续。除此之外,住建部还向地方政府知会了包括一般情况下不对已经出台的地方房地产调控政策进行“方向性调整”、楼市调控政策承继性连接等在内的一系列主旨精神。2011年一共有48个城市出台了限购令,其中有36个城市的限购政策没有给出实施的截止时间,限购政策有具体截止时间的城市为福州、厦门、海口等12个城市。其中,除了南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外,其余11个截止时间都为2011年12月31日。此外,这些城市的限购政策区别甚大,最严格的有北京限购5年,最松的有衢州本地户籍只限购第四套房;有的城市只限购主城区,如广州、珠海等。取消限购2014年6月26日上午,呼和浩特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处正式发表取消楼市限购令的实施意见,成为全国首个“破限“的城市。2014年8月1日,合肥市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取消楼市限购令意见,2014年8月2日起,购房人在合肥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时,无需提供居民家庭住房信息查询证明。[3]2014年10月30日下午,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媒体发布:2014年10月1日起,南宁市不再将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作为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二手住房)资格审核条件,购房人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及办理相关合同备
购房合同写谁的名字?
[律师回复] 如果是在婚后加名字,操作十分简单: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  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  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需支付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  ,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  自行更改。  情况二有房有贷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  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相对来说,如果还没有结婚,就需要在房产  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  证日期到交易日为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  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购房合同定金给谁交的
购房定金通常由出售方或中介收取保管。购房者通常直接向出售方缴纳定金并获取收据,双方需明确违约责任。如无法直接向出售方支付,可委托中介转交,但需收到出售方书面委托文件。购房者应仔细审查中介开具的收据,确保包含经手人和中介公司印章信息。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车辆购车合同人是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法律,车辆户主和车牌户主必须登记为同一个人。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62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律师你好,我是农村人,今年想在市区买套二手房方便孩子上学,房子已经看好了,准备签合同,请问购买二手房购房合同由谁出?
[律师回复] 二手房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二手房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二手房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对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购房合同定金给谁退了
在处理购房退定金事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若买卖双方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则定金应当充当商品价格或予以返还;其次,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签订购房合同受阻,且责任并不属于任一方,此时定金亦可退还;再者,如卖方单方面违约,致使交易无法继续进行,则定金可双倍退还;除此以外的其他情况,定金均不得退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购买苗木合同范本谁有?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购买的委托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购买房屋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对购买房屋的基本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房屋参考价(含设施设备及装修)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委托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派注册经纪人带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对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现场看房记录。
第六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或_________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经纪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_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进行私下交易。
(四)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甲方如实告知,为甲方签订买卖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促成买卖合同的订立
(三)收取佣金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收费票据
(四)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八条 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当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的,促成甲方与
第三方订立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后_____日内,甲方应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私下成交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二)甲方未按约支付佣金的,除继续支付佣金外,还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向常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购房合同定金给谁退还
购房定金退还需遵循双方协议或法律特定条款。消费者需先通知开发商表达退款诉求。开发商拒绝退款时,消费者可向政府部门投诉举报,并寻求法律援助维权。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没签购房合同算谁违约
[律师回复] 一、没签商品房购买合同算谁违约商品房认购合同的关键是定金的问题,而定金的问题主要出在如果违约了定金如何处理。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按照认购合同的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谈判,最终达成了房屋买卖合同,这时交的预约款抵作房价。如果认购合同中明确了你交给开发商的钱是定金,并且规了定金罚则。这个时候就适用定金罚则处理好了,没什么好说的。这个时候的关键就是判断双方是否违约,是谁违约了这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如果认购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并没有对房屋的价格、面积、朝向等具体状况做出约定,而把这些作为进一步磋商的前提。但在约定的时期内购房者又没有就商品房价格、面积和朝向等具体条件与开发商达或一致,从而未能签订购房合同。此时双方都不存在违约的问题,因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了积极的磋商,至于购房合同没有达成,是因为双方未能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意见,那不是认购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给购房者。 第二,与前一种情况正好相反,如果认购合同已经对将来要签订的购旁合同的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而购房者不同意依认购合同的条件去签汀购房合同,则购房人应承担认购合同的违约责任,开发商有权拒绝向购芳者返还定金。 第三,如果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提出了与认购合同约定不同的条件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一致,合同没有签订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以上三种情况说的是双方都就购房合同的达成进行了磋商谈判的情形,如果开发商或购房者无正当理由没有进行谈判或是虽然进行了名义上的谈判却只是恶意磋商,致使购房合同没有达成的,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谈判义务或者恶意履行谈判义务的一方就要适用定金罚则了。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是否属违约房产销售合同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致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表述。这项约定条款是否合理,其附带注解是否明确,这一点购房人一般很容易忽略或不知其到底是何种含义。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房产买卖合同中设定有关“不可抗力”的约定应该说是正确的。但实际在房产交易中,现在有一些开发商却将此条款进行了延伸、扩张。比如有的合同对“不可抗力”做了如下的注解: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其他事故,及售房方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这样的约定显然是卖方对自己的免责范围规定得过于宽松,是违背法律原则的。售房方不能把开发商因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误、项目设计失误,修改方案延误工期、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动产中的房地产所具有的高价值性,要求合同双方遵守诚实守信原则进行交易。而现实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使得公众在遇到购房问题时陷入被动的境地,比如不签订购房合同或者是约定交房时间时对不可抗力进行约定而免除将来自己的违约责任,而这些不利于对购房者的保护,可购房者也不易发现。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购房者最好请专业律师陪同购房,也可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2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购房合同定金给谁退款
购房合同中的定金退还问题,可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同意退款则可顺利拿回;否则,即使无书面合同,合同关系仍成立。合同形式多样,一旦生效则需遵守。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时,解除合同须依法处理。协商不成可能导致违约责任和赔偿义务。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购房合同定金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