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了购房定金反悔了怎么办
若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已经交付定金,而业主却又因故改变主意,此时应严格依据合同条款规定,向购房者进行双倍定金的赔偿。
所谓定金,即为借款或买卖等合同中双方为确保债务得以顺利履行所预先约定的、由借款人或卖方先行支付给另一方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当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如约履行义务时,则需按定金金额的两倍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收了卖房定金后悔了怎么办
收了购房定金后,卖方不想出售房屋的,可以按以下情形处理:
(1)卖方可以和买方协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协商一致解除的,就不再需要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
(2)卖方单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了购房定金反悔了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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