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签署购房合同的定金额度究竟应作何处理,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判断分析。
首先,查看双方在缴纳定金过程中所达成的共识。
若并无明确规定,一般的做法是允许进行款项的撤回,这也可通过双方的共同协商来实现。
其次,若是因为其中一方的缘故使得买卖交易无法顺利成立,便应参照定金罚则实施相应的法律措施。
例如,倘若未能成功签约系因开发商的行为所致,购买者有权主张开发商全额返还其已缴纳的定金。
然而,若是由于购买者自身的过错,且开发商对此无任何隐瞒或欺诈行为,那么购买者将仅能单方面向开发商申讨定金,并且还需根据认购书中的相关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后,如果双方在商品房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导致最终未能签署合同,那么此时定金理应予以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二、没签购房协议定金退吗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因买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购房协议未能签订的,买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因卖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购房协议未能签订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签购房协议定金怎么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