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二手房要房产证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3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在我国,出售二手住房需出示房产证,这是房屋所有权的权威证明,对购房者至关重要。房产证记录房屋基本信息,如所有人、面积和使用性质等,是购房者了解房屋状况的重要依据。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需提供完整、清晰的房产证,确保交易合法安全。
卖二手房要房产证吗

一、卖二手房房产证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若您有意出售手中的二手住房,则通常需出示房产证作为必备材料之一。

房产证乃是房屋所有权的权威证明文书,其对于购房者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乃是他们确认所购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关键资料。

二手房买卖的过程中,房产证始终是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而购房者也常常会要求对该证件的真实性及完整程度进行核实。

由于房产证内详细记录了房屋的各项基本信息,如房屋所有人、建筑面积以及使用性质等等,这无疑成为了购房者全面了解所购房屋状况的重要依据。

因此,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卖方往往需要向买方提供一份完整且清晰的房产证,以此来保证整个交易过程的合法性与安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卖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1、找可靠的品牌中介。从购房者的角度考虑,它们多会选择有规模、操作规范的中介。一方面交易安全有保障,另一方面房源也比较充裕。所以,如果要卖房,您最好将房屋委托给大的中介公司,既能保障充足客源,也能保证交易的安全、避免后顾之忧。

2、独家代理卖房更安全。目前比较大的公司一般都倾向于同客户签署独家代理合同,因为独家代理合同更能保证交易的安全性。

3、代理有效期宜短不宜长。专家建议,代理时间以一个月为宜。如果一个月内房子未能脱手,但你对中介公司的服务还比较满意,还可以选择续约,中介公司一般也乐意。

4、跳单太危险。有的交易双方为了省中介费选择跳单,但是跳单交易风险大,买卖双方就必须亲自去处理这些事务,将消耗极大的精力和时间,反而会降低交易的效率。

5、房价慢慢协商。二手房房价不断升高,但是卖房子的时候也不能盲目开价,这样会让自己陷入难以成交的窘境。所以房价的多少可以着一些中介或者懂行的人进行咨询,综合之后再报价。

6、交房要谨慎。二手房交易中,许多中介公司也并不主张屋主交钥匙的做法。虽然交钥匙方便了中介公司看房,但是,万一发生失窃等意外情况,责任归属问题就十分麻烦。因此,许多大型中介对交钥匙也保持了谨慎态度。

7、写好合同细节。二手房交易之后,往往会发生一些纠纷,而这些纠纷主要集中在一些细节问题上。所以在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注意房款、中介费等比较大的费用,但在某些细节问题上多做关注。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卖二手房要房产证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卖二手房要房产证吗
一键咨询
  • 147****51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4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4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6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0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3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7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8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2****08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8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5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8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0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6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二手房怎么办房产证,如何办二手房房产证
第一步: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 第二步: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第三步:办理房产证过户。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遭遇一房二卖该怎样处理一房二卖效力
[律师回复] 对于遭遇一房二卖该怎样处理一房二卖效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二卖法律效力
关于“一房二卖”,应视情况而分别处理:
1、在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下,已经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根据《物权法》
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由此可知房屋的过户登记属于物权的变更,所以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就拥有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成为房屋产权人。
2、两个购房人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且房屋尚未交付,房屋所有权应归已经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手续的购房人所有。根据我国《物权法》
第二十条
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3、如果卖房人所签的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手续,那么先行转移占有房屋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因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由此可见先行合法占有房屋具有公示与公信作用。其中的一份合同得到了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是合法履行,我们应当遵守合同的实际履行原则,维护已完成的交易。
4、两份合同均未办理过户登记和预告登记手续,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那么预先支付房屋价款的购房人应该拥有房屋所有权。因为预先支付房屋对价就意味着履行了房屋买卖合同,因此履行了合同义务的购房人,应该拥有争议房屋的所有权。这样既可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合同的善意履行,同时也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一份合同在先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一份合同在后交付了标的物房屋。那么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购房人应该拥有房屋所有权。依据物权公示性及对抗性原理,对于已登记的房屋所有权应被认定为合同已经得到实际履行,不管房屋是否交付,将都无法对抗已经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合同的效力。
6、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份合同在先,且房产已实际交付使用,但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另一份合同在后,未实际交付房屋,但办理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依然应该确认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购房人拥有房屋所有权。已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具有对抗相对人的请求权,以及对抗
第三人的支配权的性质,即未办理登记的前买受人无法依据所谓的“物权请求权”主张后买受人返还房屋并承担“侵权”责任,只能依据其享有的债权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7、如果上述所列的几种情况均未发生,则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拥有房屋所有权。根据公平、诚实信用的民事行为基本原则,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而合同未得到履行的一方购房人可以从卖房人处得到违约赔偿来补救合同未实际履行所产生的后果。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6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二手房买卖卖家延期交房咋办,二手房卖家违约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二手房买卖卖家延期交房咋办二手房交易,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却逾期未交付房屋以及办理过户手续,买房人诉至要求房主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日前,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受理了这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卖房人不得不为自己的违约承担法律责任。2008年6月7日,薛某与林某在无锡某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薛某将自己的房屋以100万余元的价格卖给林某。合同签订当日林某交付定金5万元,约定首付款过户当日支付,50万元由中介公司代办10年商业贷款,待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房屋所有权证下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给薛某。另外,合同还约定了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等的违约责任。次月30日,林某以特快专递方式向薛某发函,要求薛某接函后7日内交付房屋,并在接函后十日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若逾期未办理交付房屋和产权过户手续,将视为违约由薛某承担法律责任。后因薛某与前妻离婚事宜及诉争房屋存在的抵押贷款,致使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被耽搁,林某诉至法庭,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薛某双倍返还定金。二手房卖家违约如何赔偿法庭上,林某诉称,薛某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前交付房屋及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已违约,在其又发函敦促后薛某仍未履行义务,且薛某有意隐瞒诉争房屋存在银行抵押情形存有欺诈行为。因此,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薛某则辩称,其按约在规定期限前腾空了房屋,但因房价下跌,林某不肯入住,无奈其将钥匙交给了房产公司业务员陈某,委托陈某转交给林某。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产权过户时间,且过户需要双方配合,林某发函让其10天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是故意刁难,正常情况下,手续齐全交产权部门也需要15天才能办理完相关手续,其不存在违约行为。认为,林某与薛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应按约履行。林某已按约支付定金,薛某却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房屋。薛某主张林某拒收房屋钥匙、不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未提供证据,不予采信。林某认为薛某有意隐瞒诉争房屋有银行抵押情形存在欺诈行为,根据买卖合同可以认定林某在签订合同前对涉案房屋存在抵押贷款事宜是知晓的,因此,薛某不存在欺诈行为。因薛某已违约,作为原告的林某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现林某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一房二卖”算不算诈骗,“一房二卖”的赔偿怎么算
[律师回复] 现实中经常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但是一房二卖除了可能会涉及民事上的违约、赔偿责任以外,还可能会触犯《刑法》上的诈骗,应当尤其警惕。
一房二卖,就是指将一套房产卖与多个购买者,它除了具有合同上欺诈的嫌疑外,还具有与《刑法》上的合同诈骗罪极为相似的一些特征。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房二卖之所以会涉嫌合同诈骗,是因为它也具有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的特征。但是,一房二卖是否会构成合同诈骗,还需要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予以考察。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两笔房款的意图。若只是为了获取更高利润,应该属于民事范畴,而不以《刑法》论罪。但如果出卖者与他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房屋交付和过户义务,逃匿和拒不退还购房款的,则构成合同诈骗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当事人还是应当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勿为小利而犯大错。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二手房无证怎么卖
需要补办房产证再进行买卖交易,流程如下:第一,买方选定二手房之后,买卖双方就要进行信息沟通了。第二,如果第一步没有问题,就可以进行签约了。第三,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二手房一房二卖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一房二卖如何处理
在一房二卖情况下,由于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不可能出现出卖人同时履行两个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出卖人在履行了一个合同后,对另一合同的履行必然产生违约问题。对一房二卖纠纷,实务中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不同的处理:
1、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一个购房者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一房二卖中,这种情形最为普遍。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购房者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购房者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一个购房者因为已经取得了产权,对房屋享有的是物权请求权。前一个购房者产生的是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但是对房屋来说前一个购房者没有取得产权,所以应负返还房屋的义务。
2、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一个购房者签订合同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他人就同一房屋签订买卖合同。
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即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因无权处分并最终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由卖房向后一个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3、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在一房二卖中,签订了两次购房合同但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开发商享有,而两个购房人都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两个购房者是平等的法律地位,那么就会考虑当事人双方未登记的原因、双方或一方的过错情况、买受人长期占有房屋的事实、买卖关系的特征、返还房屋是否可能等因素决定是否确认原关系无效。也就是说,如果两个买卖合同都没有办理过户,会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合理的处理。
二手房买卖卖方反悔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买卖卖家反悔了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合同法》一百一十条的规定,非金钱义务的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依据现行法律,如果出售的房屋是共有财产,卖方在出卖时需经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同意;否则,就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司法实践中,常有共有人以出售房屋时没有征得己方同意或者追认为借口,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是,当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买方在买房时很难判断其所购房屋是一人所有或是共同共有。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17条第
(二)项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也有类似的规定。可见,我国法律已经确立了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买方受让房屋时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并进行了登记,则从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出发,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允许买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在审判实践中,按照最高的司法文件,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
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卖方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卖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买方存有过错,与卖方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
二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无产权二手房买卖如何公证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无产权二手房买卖如何公证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二手房一房二卖要怎样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一个购房者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购房者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一个购房者因为已经取得了产权,对房屋享有的是物权请求权。前一个购房者产生的是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但是对房屋来说前一个购房者没有取得产权。
2、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一个购房者签订合同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他人就同一房屋签订买卖合同。
因无权处分并最终导致合同无效的,由出卖人向后一个购房者承担赔偿责任。
3、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两个购房人都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两个购房者是平等的法律地位,那么就会考虑当事人双方未登记的原因、双方或一方的过错情况、买受人长期占有房屋的事实、买卖关系的特征等因素决定是否确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6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二手房一房二卖要怎样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一个购房者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购房者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一个购房者因为已经取得了产权,对房屋享有的是物权请求权。前一个购房者产生的是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但是对房屋来说前一个购房者没有取得产权。
2、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一个购房者签订合同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他人就同一房屋签订买卖合同。
因无权处分并最终导致合同无效的,由出卖人向后一个购房者承担赔偿责任。
3、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两个购房人都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两个购房者是平等的法律地位,那么就会考虑当事人双方未登记的原因、双方或一方的过错情况、买受人长期占有房屋的事实、买卖关系的特征等因素决定是否确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手房一房二卖该如何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一个购房者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购房者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一个购房者因为已经取得了产权,对房屋享有的是物权请求权。前一个购房者产生的是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但是对房屋来说前一个购房者没有取得产权。
2、在一房二卖中,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一个购房者签订合同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他人就同一房屋签订买卖合同。
因无权处分并最终导致合同无效的,由出卖人向后一个购房者承担赔偿责任。
3、在一房二卖中,二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
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两个购房人都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两个购房者是平等的法律地位,那么就会考虑当事人双方未登记的原因、双方或一方的过错情况、买受人长期占有房屋的事实、买卖关系的特征等因素决定是否确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关系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无产权二手房买卖如何公证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无产权二手房买卖如何公证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一房二卖的房子归谁,买方怎么防范一房二卖风险
[律师回复] 一房二卖房屋归属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买方如何防范一房二卖风险
在购房过程中,买方要有风险防范意识,要以合理方法限制卖方违约的可能性。
1、交易时间越短越好
建议从签订合同到最终过户交付,时间不要拖得太长,时间越长,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越大,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自然就增加了。
这里就要特别提醒一下,很多购买暂时未取得房产证的二手房,由于签约到办下原房主的房产证时间较长,等真能过户时房价可能已大涨,经常会发生此类一房二卖的纠纷。这种情况下,要特别谨慎。
2、尽早办理网签。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应尽快办理网签手续,这样可以避免卖方把房屋过户给其他人。
3、尽早实际占有房屋
可能的话,将付一定款项后,即使暂时不能过户,也要先交付房屋,房屋交付后,房主再想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往往不那么容易。
4、约定适当的违约金。
在合同中,最好约定适量的且有一定约束力和制裁力的定金或违约金条款,使对方在违约时成本增加。有些几百万的房产,定金或违约金才约定几万元,明显没有力度。
5、发生纠纷及时处理
发生纠纷,一定要及时处理,建议在第一时间带齐资料找专业律师研究后分析,如果有认为有机会拿到房产,应及时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产。如果律师认为没机会拿到房产,也应尽快采取合理措施主张权利。
给卖方的忠告:一房二卖未必能占便宜
一房二卖,房主即使能成功把房产过户给后来的买家,表面看达到了多拿到卖房款的目的。但却未必是最终结果。
很多房主之所以明知违约还要一房多卖,无非是经过计算,就算赔前面买家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也合算。但是愿意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就真的能免除其他责任吗?
按合同法规定,守约方在主张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实际损失超出约定违约金,守约方可以主张实际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中,房价上涨时由于卖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经过适当举证,房价上涨的数额是可以作为买方的实际损失主张的。也就是说,房主毁约转卖多得的房款,可能要作为赔偿款赔给不能得到房产的房主。这样的判决,在各地已经不少见了。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6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二手房买卖合同该如何写,怎么写二手房买卖合同?
[律师回复] 二手房交易,避不开买卖合同的签署。如果通过中介服务公司交易,正规的中介公司会提供格式性的合同文本指导双方填写。如果买卖双方属于自行交易,则需要自己拟定合同或者直接使用房管部门的提供的参考范本。无论是哪一种,首先都要明白签署合同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配合网签(备案)等行政部门的管理需要,也是作为双方协商内容的书面证据,在后期交易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能够有凭可证,有据可依。因此二手房买卖合同最基本的应当包含几方面信息:
一、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
二、交易房屋的状况
三、房款及各项税费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四、办理备案、过户、交房的各项时间
五、违约处理方式。上述几个方面是完善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应当缺少的基本条款,当然要根据每笔交易中的实际情况和买卖双方协商的内容去补充、细化。二手房买卖合同涉及的资金数额一般较高,从更好的保护自己,尽可能转移风险的角度考虑,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拟或者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二手房买卖能先不办产证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二手房买卖能先不办产证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卖家违约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二手房买卖卖家违约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二手房买卖卖家违约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 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虽然《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迟于合同约定的时间签订,但卖方未予追究并签署了该协议,是以自己行为表示对延期行为的认可,买方已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卖方因转让房屋处于查封状态而致使买方无法过户,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的承担不以过错为要件,因此无论是否因卖方过错导致房产被查封,卖方都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卖方后明确表示不予履行出售义务,拒绝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二手房纠纷 > 卖二手房要房产证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