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置之房产,若房产证之上仅有夫妇其中一方之姓名,且其在共同所有权栏目中标注为单独所有,则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范畴,可由该方单独决定出售与否。反之,若共同所有权栏目未作任何标注或注明,则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处理该房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人对于自身所拥有的不动产及动产具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等各项法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离婚如何分房产
关于婚姻财产分割,其涵盖的仅限于夫妇间的共同财产部分,对于任何一方的个人专属财富则无需进行划分。
以房产证上只记载了男方姓名为例,若面临离婚问题,首要步骤在于判断该房屋的属性为何。
倘若此项房产系男方在婚前购置,并无其他特殊的约定存在,那么该住房则可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在夫妇离异之时将无需对此作出分割处理。
然而,若未曾存在特殊约定,并且该房产是由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努力筹措资金所购得,那么它便有资格被划定为夫妇的共有财产,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只有老公一个人名字,他可以卖房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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