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中,主要包含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这五种类型的保险,通常被统称为“五险”。就缴费比例而言,对于养老、医疗及失业保险三项,职工本人须承担相应的部分,然而这仅占总保费的一小部分。若有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其员工承担超过一半的社保费用,那么这种做法无疑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二、社保单位跟工伤单位不一致怎么办
如若不幸遇到此类事件,由于无法通过社保缴费单位申请到相应的工伤补偿,您可考虑向实际工作单位直接寻求工伤赔偿待遇。
实际上,许多企业都会采取第三方代理社保缴纳的做法,然而,这样做并不符合法定规定。
敬请劳动者了解,自遭受工伤之日起一年之内,用人单位务必于30日内前去申请工伤认定,逾期将无法进行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社保单位让一人交一半违法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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