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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子赠与孩子后还有居住权吗
1.在父母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无行为能力的子女时,该房产的所有权即刻转移至子女名下,然而,作为父母,他们有权享有并继续居住于此。
2.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若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当事人入住,则该当事人便可依法享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间;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房子赠与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进行房产赠与过户时,所需提交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首先是《房屋所有权变动与转移登记申请书》,然后是赠与人及受赠人各自的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结婚证明等三项。
其次,需要提供物权证明,即房地产权证书和房屋完税凭证两份重要文件。
再者,根据需求还需具备房屋平面图和地籍图两种图表以供参考。
最后,必须订立房屋赠与合同并备齐以上所有材料方可完成办理手续。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为确保未成年或缺乏行为能力的子女能够得到最佳保障,其父母有权将房地产赠送给他们,并即时完成产权转移手续。然而,尽管父母已将产权移交给了子女,他们依旧可以享受在该房产中的居住权利。这是因为居住权利并非所有权的一部分,而是基于房屋所有者的许可而获得的使用权,使得合法居住于此的人员能依法享有相应的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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