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赠与孩子后还有居住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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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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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父母可将房产赠予未成年或无行为能力的子女,立即转移所有权,但父母仍保留居住权。居住权是基于房屋所有人许可的使用权,允许合法居住人依法享有居住权益。
房子赠与孩子后还有居住权吗

一、房子赠与孩子后还有居住权

1.在父母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无行为能力的子女时,该房产的所有权即刻转移至子女名下,然而,作为父母,他们有权享有并继续居住于此。

2.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若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当事人入住,则该当事人便可依法享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间;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房子赠与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进行房产赠与过户时,所需提交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首先是《房屋所有权变动与转移登记申请书》,然后是赠与人及受赠人各自的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结婚证明等三项。

其次,需要提供物权证明,即房地产权证书和房屋完税凭证两份重要文件。

再者,根据需求还需具备房屋平面图和地籍图两种图表以供参考。

最后,必须订立房屋赠与合同并备齐以上所有材料方可完成办理手续。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为确保未成年或缺乏行为能力的子女能够得到最佳保障,其父母有权将房地产赠送给他们,并即时完成产权转移手续。然而,尽管父母已将产权移交给了子女,他们依旧可以享受在该房产中的居住权利。这是因为居住权利并非所有权的一部分,而是基于房屋所有者的许可而获得的使用权,使得合法居住于此的人员能依法享有相应的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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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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