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备案了却没盖章有什么法律后果

最新修订 | 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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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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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应通过签字或盖章确认合同。若开发商未履行此程序,合同则不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可使合同有效。购房者未签字或盖章不影响合同有效性。若一方按合同履行义务且另一方认可,合同即成立。通常,房屋合同签字未盖章仍有效,除非合同明确约定需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双方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购房合同备案了却没盖章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购房合同备案了却没盖章有什么法律后果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之相关法规,在签署合同时,合意双方均应以签字或是加盖公章的方式确认合意达成。若开发商未能完成此项程序,此份合同将不会自动触发效力。

然而,若签约之时法定代表人先行签名,则可以视其为有效存在。

至于购房者方面,即便未在合同书上亲自签字或加盖公章,这对合同的有效性并无实质性影响。须知,按照同一部法律《民法典》的解读,即使双方并未正式签订合同,但倘若一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自己应尽的义务,且另一方对此行为予以认可并表示无异议,此时即可视为合同已然成立。换言之,房屋合同签字而未加盖公章通常情况下仍具有其合法性与有效性,仅在合同文本中明确约定“只有在加盖公章以及相关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能生效”的条款下无效。在此种情形下,当双方选择以合同书的形式确立合同关系时,自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的那刻起,该份合同便宣告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购房合同什么时候拿

根据相关规定,业主所签署的购房合同在签订完成后将获得单独的一份,这一份属于业主所有,保存在购房者手中。

此外,合同的备案时间也有所不同,通常需要1至3个月不等的时间才能完成。如若您采用的是贷款方式买房产,那么您的购房合同可能会涉及到多达4至6份文件,其中包含一份报备至房管局、一份交付予银行以及其余两份分别由开发商和业主持有。值得注意地是,在支付首付款并完成双方签字盖章等手续之后,业主应立即获得其中的一份合同副本。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就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文规定,对于任何合同书的签订,陈述方与承担责任方理应用其亲笔签名或是加盖公章于合同上以示最后决策。假如房地产开发商在签署合同时没有履行这一程序,那么这份合同将不会被认可是生效的。反之,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进行签署即可使得该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然而,即便买方并没有亲自签名或是加盖公章在合同之上,也并不足以影响到合同的有效性。当其中一方按照合同的内容严格履行了义务并且另外一方对其表示认同之后,那么这份合同就自然而然地正式设立了。通常情况下,即使房屋购买合同上仅有一方的签名,但还未加盖合法印章,该份合同仍然会具有法律效应,除非在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需要双方共同签名以及加盖公章才能够生效。当双方都完成了签名或者是加盖公章的动作后,这份合同便正式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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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你好,我最近在买房,明天要和中介签合同,请问一下,需不需要备案章?购房合同备案章怎么盖?
[律师回复] 预售合同一般包括主合同和补充协议,主合同上盖有开发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章,如果有营销公司代理销售还要有销售公司公章;补充协议上有物管内容的还要有物业管理公司公章 。合同通过网上签约备案后会有一个备案号,备案号是唯一的,相当于是购房合同编号,不需要房管局盖章。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本条文中的出卖人一般指房地产开发商,买受人一般指购房者;合同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在法律上不具有约束力,对双方不能产生任何的权利与义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是基于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应当看清房地产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另外,出卖者在卖房时没有预售许可证明,但是为了维护交易的安全与稳定,只要出卖者能在一方起诉前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双方签订的合同在法律上也应该被认定为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基于该条款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不是认定合同有效的条件之一,没有办理登记备案的,当事人一方不能因此而主张合同无效。主要意义是基于在商品房买卖中,出卖人利用购房者不懂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没有办理登记为由无理的与购房者解除合同,损害购房者的利益。因此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该看清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登记备案条款,这也是降低自己风险的因素之一。
  
(1)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出卖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
  
(2)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5)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该条款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在该条款中一定要写明土地的取得方式、土地使用证号、使用年限、规划用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等,以上信息表明该商品房是否有合法的手续,这是能否办理房产证的关键。一定要审查以上证号与五证是否一致,并认真审核五证的真伪。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盖有人民政府公章、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证上土地使用者应与开发商名称完全一致,注意有无土地使用权抵押记录。《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只能用于办理预售许可证和开工证,不代表已取得最终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开发商先期缴了一部分地价款,如后期款项不能足额交付,就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是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一个重大隐患。规划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取得该证后方可申请开工手续。房管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看开发商所使用的土地用途、位置和界限是否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一致。 建委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是工程可开工的法律凭证,开发商出售的是期房,应要求出示该证。如是现房,应查看建委发放的《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房管局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可预售的凭证,注意是否在有效期内,所购房子是否在预售范围。
  该条款还应写明商品房的具体坐落位置、用途、结构、层高、房屋朝向、门牌号、阳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建筑面积等,以上信息将商品房的具体位置、大小确定下来。购房者可要求将购买的商品房房的房屋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并要将房屋平面图与规划设计图仔细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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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盖章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盖章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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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大哥在去年开始就在看房子,打算买一套合心意的,但拖拖拉拉看了许多房子都没有挑中,最后在一处新盖的房产处看到了满意的房子,然后他就准备签合同,但不知道购房合同需要盖什么章?
[律师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购房合同盖卖房者的公司公章就可以了,主要还是因为这样的一种公章它是代表着公司的,所以必须要进行一个签字盖章,这是我们国家合同法当中35条明确的规定的,如果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订立的话,就必须要盖章。
根据《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组织应该盖什么章,我国《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意味着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在实际签定合同时,人们往往重视盖章的作用与意义,甚至有的认为盖章比签字重要,其实这是误解。印章的使用(即盖章)就等于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义人)的签名,盖章的效力就等于签名的效力。印章之所以具有证明功能,不过是使用印章能够代替并可以反复代替签名,且有时具有省力之效。由于印章极易被伪造,并且印章的名义所有者(即印文所表示其姓名或名称的印章拥有者)与实际控制者极易分离,所以,印章的证明力在本质上低于签名的证明力。我们在交易活动中应当更重视签名,因为签名与签名人之间联系的确定性要远远大于印章与印章名义人之间的联系,对方当事人只要当面签名,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保证其签名的效力与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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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盖章吗,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注意事项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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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购房合同办理备案手续不用盖章,购买者签订买房意向之后,需要和房地产公司在网上网签购房合同,然后携带网签的合同,相关的材料,去房地产管理中心,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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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请问购房网上备案单需要有房产局盖章吗
[律师回复] 确定房产。购房者在选择房产前,应该着重考虑下按揭服务,进一步了解开发商与哪家银行合作,是否已经得到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日后的按揭流程能够顺利办好。
二、提交按揭贷款申请。当你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购房者应该向银行了解按揭服务,将资料准备齐全,然后再填写按揭贷款申请书。
三、银行审核。当银行受理贷款人贷款申请后,要对贷款人进行资格审查,以此来确定贷款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
四、签定购房合同以及楼宇按揭合同。银行收到按揭贷款申请书和相关资料,经审查确认贷款人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就可以与房产经销商签订购房合同。  购房者签定购房合同,缴纳好房产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材料与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五、办理抵押登记。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当地建委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
六、设立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定按揭贷款合同后,按照合同规定,在指定银行开立专门的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银行在确认置业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开发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置业者的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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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盖什么章
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单位,则系单位对外发生销售业务关系,故可以盖单位公章,如果单位有合同专用章的,也可以盖合同专用章,同样可以达到合同签订的目的。如果是与个人签订的购销合同,则个人方由其个人签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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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盖了公章,总经理却要我给我盖章,怎么办
[律师回复] 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区别:
1、董事长是在董事会的层面发挥作用,职权更务虚,一般是参与制定公司的战略,作为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强势的董事长也常常会“越权”,一竿子插到底。具体职权如何,根据公司法和章程及议事规则来确定。
2、董事长和总经理小其实不一定。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长权力更大,其实就如上面所说,其权力可能并非来源于董事长的职衔本身。董事长如果能控制董事会,那么就有能力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么总经理的权力可能更大。
3、讨论总经理的权力还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点。总经理对于副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权,而没有任免权。因此,总经理的小还受其他高管权力边界的影响。由于总经理权力很大,这是一种制衡的手段。
通过上面整理的资料我们可以看到,总裁和总经理一般法律意义上是一样的,而董事长一般来说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直接领导公司里的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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