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己怎么把社保从原单位解除
关于如何自主终止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社保服务,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方法供您参考:
1、对于具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用人单位而言,其负责人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借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员工停保流程的操作,无需再次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确认;
2、对于没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小型用业单位来说,他们可以先通过网络手段完成员工停保流程的申请,然后再携带已打印出来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网办)》、《用人单位退工退保人员情况报告表》以及《区企业退工人员情况表》,同时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前往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确认;
3、无论是大型还是中小型的企事业单位,如具备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均可按照要求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用人单位退工退保人员情况报告表》以及《区企业退工人员情况表》,然后至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正式的停保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二、自己怎么补缴社保
如您有意申请补缴社会劳动保障费用,请前往当地社会劳动保障局寻求协助。需要强调的是,若您先前未曾缴纳过相关费用,那么您将无法向前追溯进行补缴。关于补缴问题,仅限于建立养老账号之后未能按时支付的期间。此外,如需办理补缴手续,必须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其金额按照与同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相同的标准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要终止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服务,您可以选择如下几种方式进行操作:首先是针对大型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您可以登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操作;其次,对于中小规模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您也可以在完成网上申请步骤之后,携带相关的表格资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书面确认;最后,无论公司规模如何,只要拥有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经验和能力,您就可以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然后前往所属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正式的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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