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交养老保险怎么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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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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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针对企业未提供养老保障而解除劳动协议的情况,您有权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按服务年限计算,每年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足六个月则补偿半个月工资。为维护权益,建议您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此问题。
单位未交养老保险怎么起诉

一、单位未交养老保险怎么起诉

对于企业未为员工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进而导致诸位因此消除劳动协议关系的情况,您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索取经济补偿的要求。具体来讲,经济补偿将按照您在该公司服务的时间长度来计算,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您在公司服务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已服务一年进行计算;反之,如果您在公司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那么您将得到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您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单位未买医疗保承担什么后果

雇佣方未能全额或及时缴纳社保费用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赔付给受雇员工因未足额或未按时收到的失业保险金带来的经济损失

(二)对于应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应承担支付义务;

(三)涉及到工伤保险费用的罚款、滞纳金等相关费用也需要由其承担;

(四)在基本养老保险领域,同样会面临罚款等相关费用支出;

(五)还需要对由此导致的给劳动者带来的其他额外费用进行赔偿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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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交养老保险去哪起诉
建议先与保险公司沟通拒赔原因,并确认其合法性。若保险公司行为违规,可向保监会投诉。沟通无果,可申请仲裁,由第三方裁定。若仍无法解决,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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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对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
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
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表明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11个月的两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两种法律后果同时适用。但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不是一直支付至实际订立合同时止,而是到法律拟定的事实即“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换句话说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因此,某职校未与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态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至2009年8月虽然已经超过一年,但某职校只需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给王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针对的是该法
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三项情形,即“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有上述三种情形的,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设立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其立法目的是为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从而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第二种意见将导致用人单位只要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超过一年,就可以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反而使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归于消灭,该种意见不合逻辑,明显不合立法本意。第三种意见是嫁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适用对象,也不符合立法本意。
王某自2005年4月24日受聘于某职校任教师。王某在该校工作期间,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校方也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2009年8月29日,王某与校方的法定代表人因工作原因发生矛盾,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于2010年1月28日作出裁决书,认定王某在该校工作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裁决书认为,王某于2005年4月24日至2009年8月29日在某职校工作,工作年限为4年4个月,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某职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后未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在此后的期间应当向王某支付2倍的工资,裁决某职校支付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即11个月×2000元22000元。某职校不服裁决,向提起民事诉讼。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获赔二倍工资二倍工资计算多长时间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应该获得二倍工资,但计算期间应以11个月为上限。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应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须再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
第三种意见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实际未签合同时间支付二倍工资一直到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或劳动关系解除之日。
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该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有用工行为即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
第八十二条规定了两款不同的法律责任:
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款“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表明超过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11个月的两倍工资满一年后,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两种法律后果同时适用。但支付两倍工资的时间不是一直支付至实际订立合同时止,而是到法律拟定的事实即“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换句话说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因此,某职校未与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状态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至2009年8月虽然已经超过一年,但某职校只需支付11个月的二倍工资给王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第二款针对的是该法
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三项情形,即“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有上述三种情形的,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也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设立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性法律责任,其立法目的是为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从而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第二种意见将导致用人单位只要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超过一年,就可以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反而使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归于消灭,该种意见不合逻辑,明显不合立法本意。第三种意见是嫁接《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适用对象,也不符合立法本意。
王某自2005年4月24日受聘于某职校任教师。王某在该校工作期间,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校方也未给王某缴纳社会保险。2009年8月29日,王某与校方的法定代表人因工作原因发生矛盾,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于2010年1月28日作出裁决书,认定王某在该校工作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裁决书认为,王某于2005年4月24日至2009年8月29日在某职校工作,工作年限为4年4个月,双方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某职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后未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在此后的期间应当向王某支付2倍的工资,裁决某职校支付未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即11个月×2000元22000元。某职校不服裁决,向提起民事诉讼。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能否获赔二倍工资二倍工资计算多长时间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应该获得二倍工资,但计算期间应以11个月为上限。
第二种意见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应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须再承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义务。
第三种意见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某职校超过一年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按实际未签合同时间支付二倍工资一直到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或劳动关系解除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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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单位交多少
目前各省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比例都是8%,而单位的缴费比例会根据不同城市的消费水平会有所不同。一般是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乘缴费比例,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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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交社保怎样赔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不交社保的话对于个人而言只能要求其补缴,但是没有赔偿的。用人单位不及时为员工参加社保的话,只能由当地社保机构等依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处罚并督促其及时为员工参保,但是并不涉及到对员工的赔偿、补偿问题。劳动者可以主张补缴社保,同时也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二)款规定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1、《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报案的简单交通事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未报案的简单交通事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甲方:
对于2015年1月15日发生的交通事故,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45000.00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2000.00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支付乙方20000.00元,余款在乙方配合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后,支付给乙方。乙方的具体配合工作是指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六、在甲方赔偿乙方后,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保险公司的工作,内容包括做伤残鉴定、提供所有票据等等,如果因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应当返还相当于保险公司理赔给甲方的金额。
七、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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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否补交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可以进行补交的,最多只能?补缴一年。以下情况可补缴:1、对于原已参保的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因其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计算等问题有异议的。2、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或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首次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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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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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欠缴养老保险新单位能交吗
在特定情况下,企事业单位可为员工代缴社会保险费,但需先转移雇佣关系。终止与原单位劳务关系后,需与新单位签劳动合同并办人事手续。提供新单位用工名单、原单位社保减少表及解除合同证明。完成后,到社保机构补缴原公司拖欠社保费,并办理原公司社保人员削减及调离手续,确保新单位能顺利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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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上养老保险的起诉书能请律师吗
当面临社会保险金欠费纷争时,建议您考虑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律师能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建议,代表您出庭诉讼,最大程度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若公司未按时支付社保费用,您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的专业指导和援助,有助于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争取应得的赔偿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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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单位用未成年人做未成年人登记要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单位使用未成年工是否要办理登记我国对未成年人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1、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2、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第(二)、(三)、(四)条和(五)条2项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
3、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4、《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二、侵害未成年工权益的责任未成年工是一个国家生产和建设的后备力量。但是,未成年工正处在从未发育成熟向发育成熟过渡的生长发育期。在这个时期,未成年工从事过重的长时间的和过于紧张的劳动,会对其生长发育造成影响,损害其健康。因此国家对未成年工的劳动用法律的形式加以保护,使未成年工能够在参加劳动的同时,身体得到正常发育,学习得到逐步提高,安全得到保障。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劳动保护的重要部分,它是针对未成年人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采取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根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侵害未成年工合法权益,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每安排一人,按罚款三千元以下标准予以处罚。按照上述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应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按每侵害一名未成年工罚款三千元以下标准处罚。可以说未成年工与女职工一样,这是都受到我国法律重点保护的,当然对未成年工的保护与对女职工的保护显然是不太一样的。出于这点的考虑,也要求单位使用未成年工的,必须要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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