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未为员工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进而导致诸位因此消除劳动协议关系的情况,您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索取经济补偿的要求。具体来讲,经济补偿将按照您在该公司服务的时间长度来计算,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您在公司服务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已服务一年进行计算;反之,如果您在公司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那么您将得到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您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仲裁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单位未买医疗保承担什么后果
雇佣方未能全额或及时缴纳社保费用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赔付给受雇员工因未足额或未按时收到的失业保险金带来的经济损失;
(二)对于应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应承担支付义务;
(三)涉及到工伤保险费用的罚款、滞纳金等相关费用也需要由其承担;
(四)在基本养老保险领域,同样会面临罚款等相关费用支出;
(五)还需要对由此导致的给劳动者带来的其他额外费用进行赔偿。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