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确实有权选择在两个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合法稳定的劳动关系。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可以随意行事而不考虑可能产生的影响或后果。如果劳动者在履行其在某一用人单位中所承担的职责时,出现了对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作任务产生重大干扰或者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期完成该单位委派给自己的工作任务、且经过提醒后仍未改善的情形,那么该单位将依据其内部规定及管理权限,有权依法解除和这位员工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条件有哪些
1.本公司未能依照相关合约条款,按时全额地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工资酬劳。
2.本公司并未根据各项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费用方面的手续。
3.本公司也未按约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4.此外,本公司所制定及执行的规章制度若是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将可能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直接或间接的伤害。
5.更为严重的是,本公司可能会利用欺骗、恐吓等不正当手段或趁他人处于困境,强迫其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与其签署或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处于某种特定情形下的劳动者能够达到其中一项要求后,即有权与两位雇主分别签订并建立起稳固的劳动关系。然而,作为劳动者,我们需要更加审慎地处理这个问题,尽量避免因为个人原因而影响到所在公司以及其它单位的正常运作和生产计划。如果有劳动者在履行其在某一家用人单位的职责过程中,由于自身行为不当导致对另一个单位的工作产生了严重干扰甚至无法按照既定时间节点顺利完成既定任务,并且经过多次提醒仍然没有进行有效改进的话,那么这家用人单位将有权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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