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多少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父母向其子女无偿赠与房产时,须缴纳以下各项税收:首先是赠与方需要负担的契税、转移登记费用以及产证印花税等,其中契税按照赠与房产税务核定价的3%计算,即(房产税务核定价x3%);其次为转移登记费用,标准为每次80元;最后是产证印花税,按每户5元征收。而在这一过程中,子女所承担的税务成本主要体现在契税上,即按照赠与房产税务核定价的3%进行计算。
此外,根据现行政策,对于将房产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行为,可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二、房产赠与子女后再出售有影响吗
在合法的赠与程序得以顺利完成并且成功办理了房产过户之后,原房主对该套房产进行再次销售时将不会受到任何限制或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在直系亲属之间进行的房屋赠予活动,也应以产权证上所注明的原始登记时间为准来推断是否已经满足“满五年”的规定条件。因此,即便经过赠予流程后产权证上显示有效期尚未达到五年,也无需担心会因此而导致税费负担加重。
然而,若采用买卖方式进行交易,则需根据新的产权证上所标注的日期来判断是否已满足“满五年”的要求。若未满足,将会面临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额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当父母将房产无偿地赠与给子女时,赠与人需缴纳总计3%的契税(以房产税务部门所核定的价格为基准),另加上80元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费用以及5元的产权证书印花税。然而,在这些税收负担中,仅有子女需要承担与赠与人相同标准的契税。对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这种赠与行为,按照现行的相关政策规定,这些行为可以豁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