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期满员工不续签能否直接离职
在此情况下,允许该员工在合约期限结束之后自主选择是否与公司继续延长劳务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当劳动合同届满时,它将自动终止”。
作为雇主的企业有责任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提供一份确认终止关系的文件,并且必须在15天之内为需要转移社保和人事档案关系的劳动者做好相关手续。
同样的,劳动者也应该按照与雇主之间达成的协议,完成工作交接程序。
在某些情况下,雇员选择不再续约,那么雇主就没有必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是,如果企业选择保持或者提升原有的劳动条件而劳动者却决定不再续约,那这种情况下企业还是有义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经济补偿。
对于经济补偿的具体支付形式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份数来确定,即每工作一年就会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整年的劳动者,他们可以享受按照一整年来算的经济补偿;
那些工作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他们则能得到半额定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雇主选择降低原有的劳动条件使得劳动者不再愿意续约,那么雇主就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每月的工资收入若超过了当地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他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比例都是参照这个三倍涨幅来实施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期满员工不续签怎么办
在关联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雇员对续约持有相反意愿是一种司空见惯的问题。原则上来说,当雇员在劳动合同终止后选择不再续约时,他们无法再次向其雇主索求经济补偿金。不过,如果雇主在劳动合同终止日前采取措施降低了原定的劳动合同条款,从而致使雇员对新合约失去兴趣、选择不再续约的话,那么该雇员便有权请求原雇主进行经济赔偿。因此,针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雇员选择不再续约的状况,务必要依据实际情由进行详尽的分析与妥善的处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允许该员工在合约期限结束之后自主选择是否与公司继续延长劳务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当劳动合同届满时,它将自动终止”。
作为雇主的企业有责任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提供一份确认终止关系的文件,并且必须在15天之内为需要转移社保和人事档案关系的劳动者做好相关手续。
同样的,劳动者也应该按照与雇主之间达成的协议,完成工作交接程序。
在某些情况下,雇员选择不再续约,那么雇主就没有必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是,如果企业选择保持或者提升原有的劳动条件而劳动者却决定不再续约,那这种情况下企业还是有义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经济补偿。
对于经济补偿的具体支付形式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份数来确定,即每工作一年就会支付相当于一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整年的劳动者,他们可以享受按照一整年来算的经济补偿;
那些工作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他们则能得到半额定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雇主选择降低原有的劳动条件使得劳动者不再愿意续约,那么雇主就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每月的工资收入若超过了当地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他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比例都是参照这个三倍涨幅来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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