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

最新修订 | 202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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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死亡的赔偿并非按月发放,而是包括丧葬补助金、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是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是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计算。至于亲属抚恤金,发放的标准则与职工本人工资挂钩,具体比例和支付方式则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工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

一、工厂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

对于工伤逝世所导致的赔偿问题,并无固定的以月份作为计算单位的方式。通常而言,这类赔偿项目涵盖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大板块。

其中,丧葬补助金额度为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平均工资的六个月;

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则是参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来确定。而供养亲属抚恤金部分,则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向那些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发放。具体的发放标准,将由统筹地区的地方政府依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制定与调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工厂工伤死亡要负刑事责任

关于工伤事故,若非构成重大案件罪名,法定代表人无需担负相关刑事责任。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单位或者社会保障部门仍须对受害者发放补偿金额,大致在50万元人民币左右。

因此,并不必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当员工遭受工伤并死亡时,其直系近亲可以依照以下条件,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相应的补助金:

首先,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当地全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其次,供养亲属抚恤金依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百分比,分配给因工而死的职工生前主要生活来源、并失去劳动能力的亲属。

此种分配比率为:

配偶每月获得40%的抚恤金,其他亲属获30%,对于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此基础之上增发10%;

此外,各类亲戚的抚恤金总和不得超过职工生前的工资总额。

具体供养亲属的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最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金额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势严重的病患在停工留薪期间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家属亦能享有前述第一款规定的补助待遇。

至于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人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不幸去世,他们的家人尚有机会享受到第一款的第一项与第二项所列的权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三、工厂工伤死人要停产吗

一般而言,当工厂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工伤事故时,这并不一定就意味着工厂将立即停止运营。

然而,负责监管事务的相关部门会启动深度调查以便确认事故的根本原因以及确定应负的责任。

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工厂存在着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诸如安全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违规操作频发且屡禁不止等问题,那么监管部门很可能会依法要求该工厂实施停产整顿。

然而,倘若该工厂在事故发生之前已经建立了完备的安全生产制度,并且所有操作都严格遵循规定,同时在事故发生之后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那么该工厂或许可以避免停产。

但是,无论是否停产,该工厂都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死者家属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以防类似事故再度发生。

工伤死亡赔偿不按月计算,包括丧葬补助、亲属抚恤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补助为六个月统筹地区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为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十倍,亲属抚恤金则根据职工工资比例发放,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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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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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工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遭人身伤害死亡由侵权人赔偿,因病死亡按因病死亡待遇办理,违法犯罪自行负责。 1、职工在工厂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且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职工在工厂遭受工亡以外的人身伤害死亡的,由侵权人按照过错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赔偿。 3、职工在工厂因病或者遭受没有侵权人的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工厂应当按照所在地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低于规定支付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 4、职工违法犯罪死亡的,工厂不承担赔偿救助责任,自行负责。 二、工伤认定范围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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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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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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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一般不会按月发放,大多是一次性支付,其中包括丧葬补助金(地区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具体的赔偿金额会因地区、工资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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