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死亡赔付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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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人因公殉职后,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丧葬补偿、遗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补偿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一次性工亡补助标准为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遗属抚恤金则根据职工工资比例支付。需要注意的是,理赔金额会受到地域、工资等因素的影响。
职工工伤死亡赔付多少钱

一、职工工伤死亡赔付多少钱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因公殉职后,其直系尊亲核准者(即其父母、配偶及子女)将有资格获得丧葬补偿金、瞻仰遗属付款以及一次性的全额一次性工亡补助现金。

法规明确规定,丧葬补偿金应等值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数额。

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额的计算方法,此乃以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为准则。

另外,职工本人工资总数的特定比例将会作为瞻仰遗属抚恤金支付给因公殉职员工生前主要提供经济支持、缺乏劳动能力之亲人。

然而,具体的理赔金额会随地域差异、工资水平高低等诸多因素而有所变化。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二、职工工伤死亡社保赔付后,公司还需赔付吗

在雇员工伤身故之后,通常情况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经为其支付了相应的赔偿款,此时,公司方面一般无需继续负担额外的赔付责任。

2、以下列出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涉及到公司进行赔付的几种常见情况:

在职工因工伤接受治疗期间所享有的工资收入待遇和福利;

对于具备五级及以上等级伤残的人员,他们可以每月领取相应的伤残补贴;

合同终止或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约时,相关人员应享有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然而,如果是由于员工直接逝世引发的职场事故,那么一般来说,并不存在以上这些特定的开支需求。

3、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大致如下:

一旦在用人单位内发生伤(亡)人事故,倘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行业标准提供事故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受伤职工或其家属均有权向属地参保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起工伤确认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职工工伤死亡赔偿后社保退吗

在员工因为工伤不幸去世并因此得到赔偿之后,其在社会保险计划中所拥有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剩余金额,是有资格被合法继承的。

这个时候,其所参加的工伤保险的保险关系也就自动终止了。

工伤保险所带来的相应保障,比如殡葬补贴、家庭成员供养的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偿金等等,都将一并纳入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中,在员工离世之后,这些余额可以按照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然而,我们必须要明确的是,工伤死亡赔偿与社会保险退费这两个概念并不是简单地直接联系在一起的。

社保退费指的主要是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处理方式,而具体的退费流程和要求,则需要根据当地的社会保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严格执行

在我国,工人因公殉职,直系亲属可获丧葬补偿、遗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丧葬补偿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是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遗属抚恤金按职工工资比例支付。理赔金额受地域、工资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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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第三款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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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说明: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则上述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故员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得三项费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项费用标准如下: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数万元。
公式: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比上年增长8.2。
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390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这个标准没有地域之分。
2、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个标准也每年会有变化。
比如,北京目前社平工资为7086元,则丧葬补助金为7086元×652516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资×40(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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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时上述抚恤金之和应≤职工月工资(按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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