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形下,可先行与用工单位洽谈解决方案,请求对方修正胡乱扣除之工资款项并且立即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
倘若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阁下大可向本地区劳动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告发,劳动行政执法人员将会随即展开深入调查以积极解决这一问题。
另外,阁下亦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主张用工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期的双倍工资报酬的差额部分并且补发原本被错误扣除的工资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签劳动合同,自己主动离职怎么赔偿的
员工若在未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自动离职,仍可依法要求所在的用人单位向其支付未签合同时段内的双倍工资;除此之外,他们亦有权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公司为他们补交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然而需注意的是,若劳动者自行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则在解除劳动关系这一方面将不会得到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金。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法规,如果员工采取自我决定的离职方式,原则上是不能获取经济补偿的;唯有当员工选择离开是由于用人单位未能按标准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能如期缴纳社会保险等正当理由时,才有资格请求企业给予经济补偿,通常的做法就是工作满一年后可获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没签劳动合同被开除了怎么办赔偿多少
对于未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却遭解雇的情况,您完全有权利提出相应赔偿诉求。首先,关于未签署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追索两倍的工资报酬,具体计算方式是从您正式入职的那一个月开始往后推移第二个月,以此类推最多可以延续到十一个月。而关于遭到非法解雇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缺乏合理依据,那么他们需向您支付相当于原全额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则是根据您在该企业的服务年限进行精准核算,每完成一整年的服务,就须向您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您的服务期超过了六个月但不足一年,那么将按照一年的服务期进行计算;反之,如果您的服务期不足六个月,那么将仅获得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需要尽可能搜集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例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件、考勤记录等等,然后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途径来解决争议。
在此情形下,可先行与用工单位洽谈解决方案,请求对方修正胡乱扣除之工资款项并且立即签署相应的劳动合同。倘若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阁下大可向本地区劳动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告发,劳动行政执法人员将会随即展开深入调查以积极解决这一问题。另外,阁下亦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主张用工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期的双倍工资报酬的差额部分并且补发原本被错误扣除的工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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