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争议可否发起诉讼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产生的争议,是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的。在此过程中,争议双方
首先应该尝试通过平等协商来妥善解决问题;倘若经过协商仍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他们还可以选择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矛盾;然而,如果当事人对于协商和调解都不感兴趣或者认为这些方法无法解决问题的话,那么他们就有权利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在仲裁裁决出来之后,若任何一方对此结果持有异议,均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若涉及到权属之争的情况,那么这便符合了行政案件的范畴;
但若主要冲突在于承包合同或者承包经营权等问题上,如承包合同纠纷、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等等,那么这些案件便将归属于民事范畴之内。
具体来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承包合同纠纷,即围绕着承包合同条款所产生的争议;
其次,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所以与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有关的纠纷也在此列;
再次,是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也就是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所引发的争议;
紧接着是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最后,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也是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一部分。
而当我们提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时,它其实包括了以下几项重要权利:
第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力,同时还有权在合法范围内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及处置货物;
第二,依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或转让;
第三,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四,若承包地上的权益因为征地、建房或者其他行为而遭受损害,相关当事人可依法获得合理的补偿;
第五,除此之外,相关法律规章也对该权利作了进一步的说明和界定。《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是多少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其适用的乃是一般的三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点是从权利人自我感知或应当知晓自己的权益遭受侵害或是对义务人员即责任人有知悉之时开始计算。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涉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事例中,若存在着持续性侵权行为的情况,那么诉讼时效便应从侵权行为彻底终止之日起再行启动计算。除此之外,在某些特定情境之下,譬如当事人一方主动提出要求或者表示愿意履行相应义务,此时诉讼时效将会被暂时中断,并从中断及相关程序结束之时起,诉讼时效的期间将再次得以重新计算。同样地,倘若出现诸如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情况,诉讼时效也会因此而暂时停止计算,直至阻碍时效运转的原因得到消除后,经过整整六个月的等待期,诉讼时效期间才可再度期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应先尝试平等协商,协商不成可选择调解。若对协商和调解不感兴趣或认为无法解决问题,有权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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