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房屋可以交易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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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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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划拨土地所建房屋能否进行交易确实如此。然而,须经过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机关以及房地产管理机构的高度批准方可实现。同时,还需要满足土地使用者属于公司、企业、其他经济实体组织与个体,以及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等诸多条件。
划拨土地房屋可以交易吗

一、划拨土地房屋可以交易吗

划拨土地上的房产是否可以进行交易

是可以的。

然而,须经过市级或县级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并且满足以下条件:即土地的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拥有国家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等。在此基础之上,我们方可理解,所谓的“划拨”,实际上就是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律程序准许,在土地使用者支付了补偿款、安置费等相关费用之后,所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是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划拨土地房产证办理走什么流程

在您申请办理划拨土地房产证的过程中,请务必携带以下所需材料前往房地产交易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文件、购房协议以及房屋相关的所有权证书等等。

在办理完成上述手续之后,房产管理局将为您开具一份回执单,届时请严格按照回执单所注明的日期进行税金缴纳以及土地出让金的适当补足工作。

待所有款项缴纳齐全以后,便能顺利领取到属于您的房产证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三、划拨土地房屋买卖纠纷如何解决

关于处理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买卖纠纷,需要全面考虑各方面要素。首先,要有效识别出该划拨土地以及其附属建筑物的性质与使用目的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可进行交易之条件。若交易行为合法有效,买卖双方均应依照签署的合同条款各负其责,严格履行各自承诺。如有一方失信背约,另一方可依凭合同之规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诸如提出继续履行义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或者进行损害赔偿等等。如若双方所达成之合同由于违反法律规范而归于无效,那么双方都应该根据自己的过失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退还原物或者给予折价补偿。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我们可以采取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在内的各种途径。协商与调解常常能够以更为平和的方式来妥善处理相关争议;相较之下,仲裁和诉讼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并附带有强制执行效力,尽管诉讼的成本通常比较高昂。究竟应当采用哪一种方式来解决纠纷,必须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综合分析,并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来慎重抉择。

划拨土地上的房产可交易过户,但须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且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并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划拨土地指经县级以上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或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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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划拨土地房屋能交易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有房产证划拨土地房屋能交易么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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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土地性质为划拨房屋能交易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的问题好多个哦一,但是会有部分房屋可以作为商品房出售,各地都不相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划拨土地不一定就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也不一定就是划拨土地。四。但也有出让地提供给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案例,属特殊情况。因此。大多数地方因为房产开发商不愿承揽经济适用房建设、划拨土地性质的土地不能够建设商品房,你要确认房屋性质,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不能随便听别人说,不用交土地收益金。划拨土地,是指国家以划拨的形式提供土地用于公共服务或国防事业。由于经济适用房要求控制房屋成本,因此多以划拨形式取得土地,要以那间房屋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性质为准。另外,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交易规定并未完善。二、商品房会在房产证上注明,而且有专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三,认为利润太低,所以政府也会允许在经济适用房小区中部分房产以商品房形式直接发售以弥补开发商利润,这部分房屋就成了土地是划拨用地但房屋属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买卖不一定要交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是不能通过交土地出让金成为商品房的,除非整个小区用地集体办理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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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的房子能交易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划拨土地的房子能交易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划拨土地的房子可以交易吗
划拨土地的房子可以购买。
购买房屋的程序是怎样的
通常,购房有着一整套复杂、繁琐的程序。总的来说,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签订房地产订购书或者认购书,并向发展商或者其代理商交付定金。
订购书或者认购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预约合同,双方有义务信守,否则要适用定金罚则。如果是预售,认购人应当查证预售方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预售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预购人明示下列事项:
(1)、预售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5)、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办法。
(6)、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办法。
(7)、商品房预售款的专用帐户。
(8)、物业管理事项。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如果是商品房现售,售房人则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具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签署正式房地产预售契约或者商品房购销合同。
通常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都会通过发展商提供标准合同样本,双方可逐条协商修正。订约时,购房人要注意带好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一般订约是在发展商处或发展商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为不致出现漏亏,购房人最好自己随身带一个律师前往。当然,如果进一步公证或者见证则更为妥当。

三、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双方应在预售合同签订30日内持该合同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未经登记手续,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四、办理抵押登记。
如果购房人须银行贷款,则在与银行签订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或者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抵押合同、售房契约及相关文件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五、交付。
售房人在房屋符合约定的条件成就后,向购房人发出《入伙通知书》或者《交付使用通知书》,由购房人进入现场实地验收,并签收交房单据,领取房屋钥匙。交付是双方行为,但交付并不导致房屋产权的转移。

六、立契过户,办理产权证书。
房屋交付之后的约定期限之内,售房人应协同购房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和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产权证书颁发以后,全部手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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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与国有土地划拨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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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土地怎么交易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的问题好多个哦一,但是会有部分房屋可以作为商品房出售,各地都不相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划拨土地不一定就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也不一定就是划拨土地。四。但也有出让地提供给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案例,属特殊情况。因此。大多数地方因为房产开发商不愿承揽经济适用房建设、划拨土地性质的土地不能够建设商品房,你要确认房屋性质,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不能随便听别人说,不用交土地收益金。划拨土地,是指国家以划拨的形式提供土地用于公共服务或国防事业。由于经济适用房要求控制房屋成本,因此多以划拨形式取得土地,要以那间房屋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性质为准。另外,二手经济适用房的交易规定并未完善。二、商品房会在房产证上注明,而且有专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三,认为利润太低,所以政府也会允许在经济适用房小区中部分房产以商品房形式直接发售以弥补开发商利润,这部分房屋就成了土地是划拨用地但房屋属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买卖不一定要交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是不能通过交土地出让金成为商品房的,除非整个小区用地集体办理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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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的房子可以交易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划拨土地的房子可以交易吗
划拨土地的房子可以购买。
购买房屋的程序是怎样的
通常,购房有着一整套复杂、繁琐的程序。总的来说,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签订房地产订购书或者认购书,并向发展商或者其代理商交付定金。
订购书或者认购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预约合同,双方有义务信守,否则要适用定金罚则。如果是预售,认购人应当查证预售方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预售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预购人明示下列事项:
(1)、预售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5)、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办法。
(6)、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办法。
(7)、商品房预售款的专用帐户。
(8)、物业管理事项。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如果是商品房现售,售房人则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具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签署正式房地产预售契约或者商品房购销合同。
通常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都会通过发展商提供标准合同样本,双方可逐条协商修正。订约时,购房人要注意带好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一般订约是在发展商处或发展商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为不致出现漏亏,购房人最好自己随身带一个律师前往。当然,如果进一步公证或者见证则更为妥当。

三、办理预售预购登记手续。
双方应在预售合同签订30日内持该合同项目所在地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未经登记手续,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四、办理抵押登记。
如果购房人须银行贷款,则在与银行签订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或者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抵押合同、售房契约及相关文件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五、交付。
售房人在房屋符合约定的条件成就后,向购房人发出《入伙通知书》或者《交付使用通知书》,由购房人进入现场实地验收,并签收交房单据,领取房屋钥匙。交付是双方行为,但交付并不导致房屋产权的转移。

六、立契过户,办理产权证书。
房屋交付之后的约定期限之内,售房人应协同购房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和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产权证书颁发以后,全部手续结束。
房屋土地证是划拨土地,我要过户,可是我的土地证是划拨的。
[律师回复] 一、房改房土地出让金是怎么核算的?   因为许多市民在买房时并不知道要补缴这笔出让金,等两边讲好价格去效劳办手续时才知道要补上,许多买房者都觉得自个的房子买亏了,致使一部分人在转让办证时中止了买卖。   对于已购公有住宅上市出售需依照有关核算公式来补缴土地出让金,其中,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标定地价(元平方米)×交纳比例(≥40)×上市房子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年期批改系数。    1、标定地价:即专门评价组织评价。上市房子尚未断定分摊面积的,则可用: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每户建筑面积得到分摊面积    2、基准地价:据介绍,基准地价是指政府托付评价的,地价被政府所认可的特定条件下某一用途类型、某一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居住用地基准地价按不一样的规范分为五级,其中一级为304元平方米,二级为243元平方米,到五级依次为192元平方米、145元平方米、110元平方米。   所谓标定地价,算起来也是有章可循的:标定地价基准地价(元平方米)×区位批改系数×容积率批改系数。    3、区位批改系数由各地依据房子所在位置、交通便捷程度、基本生活设备和公共服务设备情况、环境质量等因从来批改,变动范围一般以基准地价为基数,上下浮动20,即基准地价的80120。而我市的一般多层,容积率都符合要求,在核算标定地价,基本上没有思考容积率批改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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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之前单位分给他一套房子,爸爸在国企,所以这套房子以及土地都是国有制的,现在爸爸想转让房子,连带着土地也要划拨过户,请问房屋过户划拨土地过户流程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需要准备的材料:
1、 相关的登记证书;
2、 需要进行权属变更的房屋现持有的权属证书;
3、 申请人的身份证等咱们材料,如果办理相关产权权属变更的申请人是企业的话,需要提交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证明材料,并且一般不允许代办;
4、 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说该划拨土地进行秘密交易,需要提供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 有关部门(一般是国土部门)批准的允许转让的书面文件;
6、 以及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书面材料;可能不同的省市有一定的差异,按照其具体的要求进行提交
办理划拨地产权转移的具体流程:
1、 将以上材料准备齐全之后,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同时保证其申请内容没有违背先关条例和规定,在相关部门收到该申请之后,一般先进行形式审查,审查是否有漏交材料或者是明显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情况,如果出现以上情况可以直接不予受理;
2、 一般申请需要提交给市县级的土地管理部门,一般都是转让方进行办理。在有关部门收到该申请之后,进行内部审核,在内部审核完成之后,应将相关的资料提交给当地的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如果以上两个流程都已经完全合格,那么申请人也就是转让方应去申请部门办理相关的地转让手续,并交纳规定的土地转让权属变更的费用即出让金。
3、 转让方和受让方均需要去相关的部门共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核实身份情况。一般商品房买卖是去房管部门进行办理即可,而划拨的转让去房管局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4、 最后去房屋产权登记处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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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用地未取得划拨凭证,可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划拨用地证明书。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合法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均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办土地证书。政府划拨土地同样可办理土地使用证,是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法定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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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能出售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出售吗
1.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人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是:
(1)取得的合法性,即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并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
(2)取得的无偿性,这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区别之一;
(3)使用的无期限性;
(4)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地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缺乏处分权能。
划拨土地使用权主要是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用途,那么,这种用途的特殊性决定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可转让性,不能直接进入市场,否则将导致违背事物本来的制度初衷,而且会破坏市场的公平原则。
2.法律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规制
我国《物权法》第137条规定,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划拨方式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这是以基本民事立法的形式对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立法态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第1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不得转让的,这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是属于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如果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3.划拨土地上建房出售应经政府批准
根据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其立法目的在于通过对划拨土地流转的限制,防止国家利益受损。同时为兼顾维护市场交易正常进行,有条件的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效力予以甄别认定。故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房产买卖协议认定无效;而如果获得批准,在补交土地出让金之后,此时讼争房产买卖协议书虽涉及划拨用地上房产的转让,但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当认定有效,可以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即是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对于涉及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的合同效力,一般地,将上述规范识别为效力性规范。违反了此规定,因而判决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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