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犯罪往往伴随着行贿者的存在。贪污罪,即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取他人贿赂,以达到其个人利益的实现。多数情况下,行贿者所实施的行贿行为总会与受贿者的贪污行为互有关联。然而,在某些特定环境中,如受贿者主动要求对方行贿时(哪怕这并不是行贿者主动的),那么即便没有行贿者的行贿行为,受贿者同样也可以因自己的行为被判定为贪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受贿罪必须罚金吗
在司法审判中,对于受贿罪行是否应当判处罚金这一问题,并不是简单地“是”或“否”能回答的。人民法院需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包括犯罪行为的事实及其性质、情节,以及给社会所带来的危害程度,在此基础上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评估和判断。若受贿行为情节恶劣、涉案金额庞大,往往被视为应当判处罚金的情形;然而,倘若在特定条件下(如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也存在暂不判处罚金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三、受贿罪必须要有谋利事项吗
受贿罪非必为谋求利益。其核心是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公然索贿或非法收受财物,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利。实践中,即便未实际为他人谋利,只要受贿数额达标或情节严重,即可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受贿罪通常需要有行贿人的存在。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行贿人的行贿行为与受贿人的受贿行为相互关联。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比如受贿人主动索贿,即使行贿人并非主动行贿,受贿人的行为也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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