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关于护理费用的支付期限为何为6个月
关于具体的规定方面,应优先考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自由沟通及协商事宜,因为照顾病人所需的护理费用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当员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事故伤害或患有职业病,必须暂停其工作以便进行工伤医疗时,在这段停工留薪期间,他们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仍然保持不变,将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按月予以发放。
然而,停工留薪期限的时间通常不会超出12个月的范围。如果伤势严重或情形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严谨审核及认定后,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也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给的不对怎么办
当涉及到工伤工资发放标准不足的问题时,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
首先,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其次,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第三种方式则是,若您对仲裁裁决结果仍然感到不满,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如用人单位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尽快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以及经济补偿等费用;如果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那么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其中的差额部分;倘若逾期仍未能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的规格,向该劳动者支付额外的赔偿金: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按时足额地支付给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员工加班却未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的;
(4)在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工伤停工留薪期和交通误工费双赔吗
尽管在工伤保险的赔付项目中并不涉及误工费的概念,但却存在着与之性质相近的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偿项目。在此期间,劳动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由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按月发放,绝不能无故拖延或恶意克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关于护理费用,应优先考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自由协商。员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需停工治疗时,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需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认定,并遵守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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