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的房子卖掉怎么缴税
赠与房屋的出售如何缴纳相应的税费
1.对于通过赠与获得到的房屋进行出售,需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交纳相当于所得金额20%的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还需支付相应的契税及其他费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15年第50号公告,有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详细规定。为了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我们特对该项事务进行了更为便捷的处理措施,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3.如果个人将婚姻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子女或对其身设计的赡养人这几种情况下获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进行无偿赠与,若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中的第二条规定分析,则在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过程中,可以不必出示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受赠人的“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双方签订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赠与的房子拆迁后还交个人所得税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款项并不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问题。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被拆迁者依照国家制定并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所得到的相应补偿款,将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待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第五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赠与的房子再卖出要交20%的税吗
赠与的房产在再次出售时需否缴纳20%的税费
确实如此,对于捐赠予直系亲属这一情况而言,并不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
然而,若在捐赠之后进行销售行为,便需要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高达20%的个人所得税。
依据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着重强调了以下几点:
首先,当受赠者获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固定资产后,在其转让住房的过程中,所缴纳的所需税金以及相关的合理费用必须计算在内,然后将此结果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倘若再度转让这一固定资产,则需按照20%的适用税率来计算和支付个人所得税。在此基础上,需注意计算方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再次转让的收入-受赠时产生的费用支出-再次转让时产生的其他税费-其他合理的费用支出)×2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款
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问题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赠与房屋出售需缴纳税费。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需缴纳相当于所得金额20%的个人所得税,并支付契税等费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50号公告简化了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的手续,特定情况下可免出示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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