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房屋抵押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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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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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说来,因下列原因之一者,房屋抵押权的效力发生抵押权的终止:1、房屋抵押期间届满。2、抵押人清偿主债务,主债权发生消灭。3、抵押房屋发生灭失,抵押权发生消灭。

2025年房屋抵押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房屋抵押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说来,因下列原因之一者,房屋抵押权的效力发生终止:

1.房屋抵押期间届满。《担保法》虽对抵押期间未作规定,但《担保法》解释第12条对此作了回应: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不生效力;在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2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依此理解,担保物权不受其担保债权的时效的影响,对其限制的方式为2年的除斥期间,该期间从所担保的债权的时效完成之日起计算。当然,该解释仅规定2年的期间,对抵押权人的保护是不利的。

2.抵押人清偿主债务主债权发生消灭。

3.抵押房屋发生灭失,抵押权发生消灭。当抵押人以其他房屋替代时,则产生新的抵押权;当抵押房屋灭失为第三人所致,则抵押权人可取得赔偿代位权

4.房屋抵押权因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

5.房屋抵押权冈优先受偿权的实现而发生消灭。《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41条规定:“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见,房屋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不仅限于拍卖一种,也包括通过协商折价或变卖等方式。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屋时,它属于共有的或者出租的,应当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他们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先买权。抵押权人的被担保的债权因处分抵押房屋而获得清偿后,房屋抵押权因实现而消灭。

律图小编为您整理了五种房屋抵押权终止的情形,希望您更多的了解房屋抵押权终止的有关内容。房屋抵押权终止,抵押双方的相关权利义务就会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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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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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查询你这个房屋是否抵押有两个方式,第一种方式是,让房主向你出示房产证,如果这个房屋办理过抵押登记,在产证第二页上会有红色的章,内容是已抵押三个字,如果没有这个章就没有办理或任何抵押。
第二种方式是,和房主一起,持房主身份证到房管局查询房屋信息,如果有办理过抵押登记的,房管局给出的信息会显示,没有任何信息的,就是没有办理过抵押登记。
2,关于房屋买卖的问题。
办理了抵押登记也不会影响到房屋处分权,所以房主还是有权将这个房屋出售,你也有权购买,只不过有抵押的房屋在办理过户时多出一个解压程序,其他和买卖商品房程序一样。
那么如果经过查询,该房屋没有办理过抵押登记,直接按照正常流程买卖过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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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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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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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房地产设定抵押,必须经董事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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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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