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的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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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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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继承房屋过户: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材料。房屋转让过户:到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申请、受理,过户资料审核。二手房过户: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核档证明、买卖契约以及其他资料。
不同类型的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进行房产的过户,可以是对商品房进行过户,也可以是对二手房进行过户。另外,根据取得房产的情况不同,也可以是继承房产过户赠与房产过户。今天,律图小编就来告诉大家不同情况下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商品房过户的程序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二)确定房屋面积,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三)提交相关文件,填写《登记申请表》。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四)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五)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二、二手房过户的程序

二手过户的手续比较复杂,涉及到银行、评估、农税、房管、土管等多方,碰上房子产权有问题的,还要去产权交易中心查产权。二手房转让过户的程序有:

(一)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然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贷款的房子要办理相关按揭业务。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的,则要向公积金中心和银行同时申请。这是整个二手房自行交易过程中最耗时间的阶段。

(三)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中心相关办事窗口,拿受理单。

(四)凭受理单到农税中心缴纳相关税费,拿契税完税证。

(五)凭完税契证到土管部门办理国土证,最后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

如果是全额支付房款,则可以省略第二步,整个过程大概需要一个月到两个月的时间。

三、继承过户的程序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需要向登记机构提供《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 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房产赠与的过户程序

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产赠与过户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三)房产赠与过户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登记为准。即赠与人和受赠人应在赠与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持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及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到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

现实中,房产转让的形式多种多样,因此当事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时候,就需要根据不同提供材料、办理手续。要是在办理房产过户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不知道该如何解决的话,可以委托我们律图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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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手续费多少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过户手续费多少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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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营业执照类型类型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具体步骤如下:
到工商部门登记,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部门登记名称,记住这仅仅是登记一个名称,还没到申领营业执照的时候。因为在领取工商执照前,的先拿到卫生许可证。所以,那营业执照需先到辖区内的卫生监督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
申领卫生许可证申领了卫生许可证须找到辖区内的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受理。由申情人填写的《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准确、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如受理部门对申请人填写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内容与所提供的资料经负责责任监督员核对无误进行登记。承办监督员依照法律、法规、法章、规范文件和卫生标准、卫生要求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申核,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切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结束后,符合规定的,承办监督员开具《收费通知单》受费,在《卫生许可证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经营管领导审批后,由申请人前往卫生局办理领取《卫生许可证》有关手续。
申请工伤营业执照,领导卫生许可证后,就可以凭证及相应的房屋租凭证明、身份证,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了。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申请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业,应出具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核发的证明;请帮手、带学徒的、应当报送与榜首、学徒分别签订的合同数。涉及人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还应出具保险证明。
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还有经营者的身份证。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0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的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各种创业优惠政策可以再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现场询问。
证据类型的类型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证据的法定种类有哪些 证据的法定种类可分为行政诉讼证据、刑事诉讼证据和民事诉讼证据。一般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等。 证据的法定种类—行政诉讼证据种类: 1、 书证 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 2、 物证 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种记录载体上的物理信号,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音像磁带、计算机数据信息等。 4、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 5、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6、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工作人员或者人民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 现场笔录是指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所做的书面记录。 证据的法定种类—刑事诉讼证据种类: 1、 物证,书证 物证: (1) 概念: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2) 特点:具有教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 (3) 审查物证采取的方法:A、辨认;B、鉴定;C、侦查实验;D、将物证与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对照分析。 书证: (1) 概念: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 (2)特点:A、具有直接证明性;B、具有稳定性;C、具有物理性;D、具有思想性。 2、 证人证言 (1) 概念;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 (2) 特点: A、 是证人对案件有关情况的客观陈述; B、 作陈述的人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 C、 容易受到证人的主观能力和案件客观条件的影响。 (3)证人资格 A、 了解案情; B、 能够正确表达意志; C、 能够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并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能力; D、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3、 被害人陈述 被害人陈述:是指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就其了解的案件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就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5、 鉴定结论 (1) 概念: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这方面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书面结论。 (2) 特点: A具有特定的书面形式B仅限于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 C是一种专家意见客观性强。 (3) 作用: A、 是揭示物品、痕迹证明价值的主要手段; B、 是解决专门问题的主要方法; C、 是审查和鉴别其他证据的重要方法。 6、 勘验、检查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进行的勘查、检验后所作的记录。就其内容可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体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等。 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为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和生理状态,对他们的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 7、 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象、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资料。 证据的法定种类—民事诉讼证据种类: 1、 书证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和其他物品。 2、物证 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象、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资料。 4、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就是指证人将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做的陈述。 5、当事人的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即本案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6、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的专门问题所作的技术性结论。根据鉴定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医学鉴定、文书鉴定、技术鉴定、会计鉴定、化学鉴定、物理鉴定等。 7、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工作人员或者人民审判人员对与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察、检验、测量、绘图、拍照等所作的记录。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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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的纠纷有哪些类型
房产交易常遇纷争包括: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纠纷;合同当事人未履约或违规引发的纠纷,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建设不达标、办理变更登记延迟等;购房者未按约定支付房款等。购房者应了解风险,确保合同条款明确,避免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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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营业执照、许可证类型:类型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具体步骤如下: 到工商部门登记,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工商部门登记名称,记住这仅仅是登记一个名称,还没到申领营业执照的时候。因为在领取工商执照前,的先拿到卫生许可证。所以,那营业执照需先到辖区内的卫生监督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申领卫生许可证申领了卫生许可证须找到辖区内的卫生监督部门申请受理。由申情人填写的《卫生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供准确、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如受理部门对申请人填写的《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内容与所提供的资料经负责责任监督员核对无误进行登记。承办监督员依照法律、法规、法章、规范文件和卫生标准、卫生要求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申核,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切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结束后,符合规定的,承办监督员开具《收费通知单》受费,在《卫生许可证发放登记表》上登记,经营管领导审批后,由申请人前往卫生局办理领取《卫生许可证》有关手续。 申请工伤营业执照,领导卫生许可证后,就可以凭证及相应的房屋租凭证明、身份证,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了。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申请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业,应出具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核发的证明;请帮手、带学徒的、应当报送与榜首、学徒分别签订的合同数。涉及人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还应出具保险证明。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还有经营者的身份证。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0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的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各种创业优惠政策可以再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现场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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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他们公司现在不真正无因管理了,需要办理一下无因管理的相关手续,不真正无因管理有哪些类型类型呢?
[律师回复]
1.客观要件 [2]
(1)管理了他人事务。他人的事务,包括客观的他人事务和主观的他人事。客观的他人事务,是指依事务的性质,当然属于他人的事务。主观的他人事务是指事务在性质上与特定人并无当然的结合关系,须依管理人的意思以决定是否属于他人事务,或称中性事务。例如购买物品系为他人利益之意思而为,则为他人事务;如为自己利益之意思而为,则为自己事务。本文所称的事务是指满足人们生活需要的一切事项,凡任何适用于债之客体的一切事项 均属之,单纯的不作为,则不包括在内。
(2)无法律上的义务。管理人依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不构成不真正无因管理。
首先,依法律直接规定对本人负有义务,不成立不真正无因管理。
其次,依合同对本人负有义务,不成立不真正无因管理。例如因委托等合同,管理人为本人管理事务乃基于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成立不真正无因管理。
2.主观要件
不真正无因管理的构成在主观上表现为管理人没有为他人管理的意思,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是为管理人自己,而非为他人而管理事务。其管理的事务不利于本人,而且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管理人以取得管理效果为目的。
主要效力编辑
(一)对管理人之效力 [2]
1.管理人的权利
(1)偿还费用请求权。在不真正无因管理中,管理人为本人支出必要或有益的费用的,管理人有权请求偿还,本人必须支付管理人相应的费用。本人支付的费用,以必要或有益为限,是否必要或有益,依支付时的客观标准加以认定。
(2)代偿债务请求权。在不真正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负担的债务,本人必须为之清偿,本人清偿的债务,也以必要或有益为限。
2.管理人的义务
(1)管理人如果违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而进行管理本人事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管理人应履行适当的通知义务。事务管理开始时,如能通知本人,应通知本人,如无急迫事情,应待本人明示。管理人负有通知义务,如不履行通知义务,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计算义务。
首先,管理人应将管理事务进行状况报告给本人,管理关系终止时,应详细报告其管理情况。
其次,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收取的金钱、物品及利息应交付本人,管理人以自己名义为本人取得的权利,应移转于本人。
最后,管理人为自己的利益,使用应交付于本人的金钱或使用应为本人利益而使用的金钱,应自使用之日起,支付利息。如有损害,应负损害赔偿义务。
(二)对本人之效力
1.本人的权利
(1)损害赔偿请求权。在准无因管理中,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可以请求管理人返还其全部利益。
(2)诉讼主张选择权。在准无因管理中,本人享有选择权,相应的法律效果基于本人是否承认、主张或选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或不当得利而不同。
2.本人的义务
(1)举证义务。在准无因管理中,本人对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和管理后果负举证责任。
(2)费用偿还义务。在准无因管理中,管理人为本人支出必要或有益的费用的,本人必须支付管理人相应的费用。
(3)债务清偿义务。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负担的必要或有益的债务,本人必须为之清偿。
(三)对善意第三人之效力
1.善意第三人的权利
在准无因管理中,善意第三人享有利益返还请求权。因管理人的管理行为而造成善意第三人的利益遭受损害时,善意第三人有权向管理人请求损害赔偿。
2.善意第三人的义务
在准无因管理中,善意第三人与本人负相同义务。和本人义务大小的区别,当视具体的情形而定
抢劫罪属于什么类型犯罪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生活中,我们可能听说一些在公共场所或者银行进行抢劫的事件,我们也会听说处罚的严重程度,但呢本篇文章将问您解答这个问题,除此之外文中还介绍了关于抢劫罪的其他知识,比如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以及抢劫罪量刑的具体情况。下面就和我们的小编一起阅读下文吧,我们给您做了一个详细的解答!
一、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说明,抢劫罪属于侵犯财产罪。我国新刑法规定的犯罪类型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贿赂罪、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二、抢劫罪判处死刑的情况以及其他量刑抢劫罪是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条规定了可判处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种,具体如下:
(一)以下情形一般多考虑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同时具备上述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抢劫军用物资,严重减弱战斗力的。
(二)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
3、虽有八种情节之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4、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我国刑法中明文规定了抢劫罪属于侵犯财产罪,大家看了本文就知道了,而抢劫罪的最高量刑中也有涉及到死刑的,可见该事件的影响程度可以很大。如果您还有兴趣了解这方面的其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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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纠纷属于什么类型
处理房屋纠纷首先遵循自由协商原则,若无法达成共识,可依合同仲裁,并如仍无解,可求助人民法院。涉及政府征收等行政原因的纠纷可能变成行政案件。房产交易引发的纠纷称为房产买卖纠纷,多属民事案件,可向法院申请审理,但并非所有纠纷都适用于法院,需先明确争议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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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的好朋友开车出去的时候不小心发生了交通事故,所以我想知道一些有关于交通肇事是什么类型的相关信息
[律师回复]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
?
1、追撞前车尾部的。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5、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
  
6、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
  
7、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
  
8、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9、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10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1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1
2、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
  1
3、逆向行驶的。
  1
4、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的。
  1
5、超越前方正在掉头车的。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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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手续怎么办
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3、评估房产;4、如果需要贷款的,办理贷款;5、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7、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8、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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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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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过户手续有哪些?
买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旧机动车买卖合同等资料。开具过户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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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里的一个亲戚现在在法院负责法院案件的分类,法院立案的案件类型一般是什么案件?
[律师回复] 法院的案件类型,根据《民事案由规定》的分类包括四十三个大类:
   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第一次修正)为了正确适用法律,法院立案的案件类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如下:
  
一、人格权纠纷;
二、婚姻家庭纠纷;
三、继承纠纷;
四、不动产登记纠纷;
五、物权保护纠纷;
六、所有权纠纷;
七、用益物权纠纷;
八、担保物权纠纷;
九、占有保护纠纷;
十、合同纠纷;十
一、不当得利纠纷;十
二、无因管理纠纷;十
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十
四、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十
五、不正当竞争纠纷;十
六、垄断纠纷;十
七、劳动争议纠纷;十
八、人事争议纠纷;十
九、海事海商纠纷;二
十、与企业有关的纠纷;二十
一、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二十
二、合伙企业纠纷;二十
三、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二十
四、证券纠纷;二十
五、期货交易纠纷;二十
六、信托纠纷;二十
七、保险纠纷;二十
八、票据纠纷;二十
九、信用证纠纷;三
十、侵权责任纠纷;三十
一、选民资格案件纠纷;三十
二、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纠纷;三十
三、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纠纷;三十
四、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纠纷;三十
五、监护权特别程序案件纠纷;三十
六、督促程序案件纠纷;三十
七、公示催告程序案件纠纷;三十
八、申请诉前停止侵害知识产权案件纠纷;三十
九、申请保全案件纠纷;四
十、仲裁程序案件纠纷;四十
一、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案件纠纷;四十
二、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纠纷;四十
三、执行异议之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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