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拆迁征地中的难点问题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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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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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征地拆迁对象的抵触情绪。2、征地拆迁的补偿问题。3、拆迁安置及社会保障问题:很多地方拆迁都是运用的过渡安置办法,后期会因为安置房屋的地址,安置房屋的进度、安置房屋的质量及配套设施等问题引发新的矛盾。而失地农民土地被征之后的生活保障也是一个难题,养老、医疗、子女上学这些后续保障也是重中之重。
乡镇拆迁征地中的难点问题有哪些

一、乡镇拆迁征地中的难点问题

1、征地拆迁对象的抵触情绪

虽说征地拆迁意味着经济的发展,但是土地毕竟是农民的命根子,只要有土地,农民就会有饭吃,就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劳动换来收获。而征地拆迁会使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并丧失依附土地的相关权益。这就使得农民会不自觉地产生一种抵触情绪,发生一些矛盾与冲突。

2、征地拆迁的补偿问题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拆迁农户的期待值有些差距,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就缺乏安全感,总是希望补偿标准更高一些,所以导致拆迁协议迟迟难以签订。而在实际拨付拆迁款的过程中,有些村镇难免出现克扣冒领及发放标准各有不同的事件,致使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更是雪上加霜。

3、拆迁安置及社会保障问题

很多地方拆迁都是运用的过渡安置办法,后期会因为安置房屋的地址,安置房屋的进度、安置房屋的质量及配套设施等问题引发新的矛盾。而失地农民土地被征之后的生活保障也是一个难题,养老、医疗、子女上学这些后续保障也是重中之重。

二、破解乡镇拆迁征地难题的对策

1、做好宣传工作

由于征地拆迁对象所处的弱势地位和信息的不对称,他们对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及其重要性、必要性往往认识不足,征地拆迁直接触及其切身利益,拆迁群众没有征地拆迁的经历,对征地拆迁政策又缺乏了解,难免产生一些抵触情绪。如何使他们较快较好地接受拆迁工作,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就显得极为重要。

2、依法征地,充分考虑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

建设用地单位应及时向市、县人民政府提供用地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时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土地的勘察定界,地上附属物、构筑物的清点、丈量及登记造册等工作。对于部份征地拆迁对象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影响很坏的“钉子户”,应坚持原则,按政策和标准办事,一般不要轻易采用强制拆迁的方式激化矛盾。要依法办事,依法征地拆迁。

3、完善法律法规与补偿机制

在国家《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地方政府应切合当地实际情况颁发具体实施细则。同时从保障角度出发,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子女教育和生产生活等问题。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发现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征地拆迁对象有抵触情绪、征地拆迁的补偿问题、拆迁安置及社会保障都构成了乡镇拆迁征地中的难点问题,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就需要有相关的法规政策,对征地农民的后续生活进行切实保障,只有被拆迁农民能够安居乐业,拆迁工作才能够有序进行。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浙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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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但有时公布的标准极低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如不公布补偿标准,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水平的,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请致电律师详细告知具体怦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A律师,北京专业征地拆迁律师。曾经办理了全国各地大量的征地拆迁案件,致力于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在法律范围内为被拆迁人争取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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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土地征收程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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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工伤争议难点问题的处理
发生工伤认定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不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当事人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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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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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乡镇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基本农田:
(1)水田:每亩补偿
9.9万元。
(2)旱田:每亩补偿
5.8万元。
(3)菜田:每亩补偿
1
5.6万元。
2、农村未利用土地:荒山、空闲地、荒滩、荒地、荒沟等未利用地,每亩补偿
2.1万元,由村集体领取,再由村集体进行统一分配给各个集体成员。
3、农村的公共建设用地:村民住宅(指宅基地)、工矿用地、道路等,每亩补偿
1
3.6万元。
4、林地:每亩补偿
13.8万元。
5、农房补偿:
(1)平房、草房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1900元。
(2)楼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3400元。
(3)砖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020元。
(4)预制砖结构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020元。
1、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路技术等级,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2、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可以多个项目一并进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重大或者较大设计变更应当报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准。
3、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准以修路的名义向村民集资,修路的费用将由国家以及当地政府共同出资解决,同时也不允许征用农村免费劳动力。
1、土地补偿费一般每亩地补偿
4.8万元,建设用地每亩地补偿
1.6万元,荒地补偿8171元每亩。不过这是个大概的补偿数额,并不等同于所有地区哦,详细的要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
2、例如四川省的农村修公路征地,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
(1)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3年平均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每亩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
(2)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3)征收宅基地及自留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标准予以计算,新划宅基地的由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自行调整土地。
乡镇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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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农田:
(1)水田:每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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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村的公共建设用地:村民住宅(指宅基地)、工矿用地、道路等,每亩补偿
1
3.6万元。
4、林地:每亩补偿
13.8万元。
5、农房补偿:
(1)平房、草房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1900元。
(2)楼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3400元。
(3)砖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020元。
(4)预制砖结构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020元。
1、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路技术等级,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2、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可以多个项目一并进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重大或者较大设计变更应当报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准。
3、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准以修路的名义向村民集资,修路的费用将由国家以及当地政府共同出资解决,同时也不允许征用农村免费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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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3年平均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每亩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
(2)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3)征收宅基地及自留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标准予以计算,新划宅基地的由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自行调整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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