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铁路建设程序制度
(1) 立项决策阶段。依据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铁路中长期规划或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国家规定报批。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 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
(3) 工程实施阶段。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准后,组织工程招标投标、编制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批准后,依据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和投资,按照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建设
(4) 竣工验收阶段。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全部竣工或分期、分段完成后,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移交;
(5) 后评价阶段。在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投产、运营,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运营等情况进行系统评价,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果
二、铁路建设管理责任制度
(1) 建设管理单位责任
1、贯彻国家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建设工期和投资,组织铁路工程项目建设,就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对委托方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招标,并组织实施勘察设计、工程地质勘察监理、设计咨询租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组织施工,监理、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负责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审批建设项目中单项工程开工(复工)报告; 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3、负责审核施工图,供应设计文件,组织工程设计现场技术交底; 编报工程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及建设资金预算建议;
4、 组织、协调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负责统计、报告工程进度; 按规定办理变更设计;
5、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对工程质量、人身伤亡和行车安全等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负责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按规定使用建设资金,办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种结算业务;
7、负责验工计价,及时办理工程价款等资金的拨付与结算;
8、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和竣工决算,组织编写工程总结;
(2) 勘察设计管理责任
1、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铁路发展目标相适应,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原则;
2、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颁布的技术政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意见;
3、承担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企业必须加强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设计工作应认真做好经济社会调查,运用系统工程理论,综合考虑运输能力、运输质量、建设规模和投资,推荐先进适宜的技术标准。在充分进行方案论证和经济技术比较的基础上,推荐最佳设计方案; ? 铁路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必须达到规定的深度,初步设计概算静态投资与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静态投资的差额一般不得大于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静态投资的10%;
4、铁路建设工程设计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和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5、铁路建设项目开工前,勘察设计企业必须按勘察设计合同约定,向施工、监理企业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并选派设计代表机构与人员常驻现场,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完善和优化勘察设计,并按规定进行变更设计;
(3)施工管理责任
1、承担铁路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2、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必须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规定,组建现场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力量和机械设备;
3、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依据建设管理单位批准的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对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以及施工中发现的勘察设计问题,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监理和建设管理单位;
4、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必须建立质量责任制,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开展文明施工,推行标准化工地建设;
5、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对工程施工的关键岗位、关键工种,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6、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必须对建筑材料、混凝土、构配件、设备等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产品和设备;
7、工程施工承包企业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工工程。确需分工的工程,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在签订合同中约定。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
8、工程施工承包企业在工程施工中应准确填写各种检验表格,按规定编制竣工文件;
(4)建设资金管理
1、铁路建设应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概算静态投资超出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静态投资的部分不应大于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静态投资的10%,因特殊情况而超出者,须报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单位批准;
2、铁路建设必须严格控制工程投资,避免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除政策和特殊原因外,不得调增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概算;
3、铁路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
4、铁路建设项目的财政投资,必须按规定编制建设资金预算,严格执行批准预算;
5、铁路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建设资金支付规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价款,不得超拔,也不得拖欠。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建设资金;
6、铁路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和监督检查
总结以上内容,是铁路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的大概内容,铁路作为重要的运输工具,它的建设管理非常重要,都需要认真按照规定执行。而以上的内容只是铁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作为一个很专业特殊内容,铁路项目合同管理制度若需要深入了解还需进一步咨询律图的周口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