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是很多人一生中的大事,但是由于在法律知识方面的缺乏,在房屋买卖的时候会不小心留下大大小小的问题,这些问题会为造成很大的麻烦。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签了合同就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吗?接下来,律图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签了合同就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吗
《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那签了合同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答案是否定的,也就是说只要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即使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甚至付清了房款交付了房屋,也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虽然如此,如果签订了的合同合法的,合同生效,但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要在登记之后才能发生效力。至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问题,是履行该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我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我国法律规定,动产以交付转移所有权,不动产以办理产权过户登记转移所有权,因此,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涉及履行合同(转移所有权)的问题,并不涉及合同效力的问题。
二、如何取得房屋所有权?
根据上述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如果要获得房屋所有权,那必须在与对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办理相关的房屋登记手续,这样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如何办理产权登记呢?
房屋权属登记由权利人申请。权利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其法定代表人申请;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使用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共有的房屋,由其共同人共同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权利人事情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的书面委托书。
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请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用地证明等有关资料,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当按照权属单元以房屋的门牌号、幢、套、间以及有具体权属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
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七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属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产权属证书。
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权利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登记费和权属证书工本费。权利人逾期事情房屋权属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登记费的3倍以下收取登记费。初始登记的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如果申请登记的房屋是共有的,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房屋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按照相关规定只有在办理了产权登记之后,才能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当事人之间仅仅是签了合同但尚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话,则还不能说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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