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有什么风险?

最新修订 |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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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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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因此,如果你购买的房屋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那么你在办理过户时一定会遭到拒绝。
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有什么风险?

土地是非常重要的资源,很多人平日努力工作就是为了能够拥有自己的房屋,但其实房屋和土地之间还有很多的内容是我们所不了解的,对这方面的不了解很可能会带来一些问题,影响到我们的正常生活影响到我们自身的权益。那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没有土地使用证有房产证有什么风险呢?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可以过户吗?

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土地证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利的法律凭证,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因为只有两证齐全,购房者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

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和契税证,否则无法过户。因此,如果你购买的房屋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证,那么你在办理过户时一定会遭到拒绝,所以千万不要以为房子仅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是一件小事,你应该抓紧追回自己的土地证才可以。

土地证是土地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分别是集体土地权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有什么风险?

如果你在买房时只拿到了房产证,却没有拿到土地证,那么你将承担一定的风险。比如,你会很难知晓该房产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设定了抵押权,而且你的房子想要进行再交易也会变得十分困难,因为根据规定,房产如果要上市交易,那就必须出示房产证和土地证。

此外,由于房屋拆迁评估价格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拆迁补偿金不仅包含房屋权的价值,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如果你没有土地证,那么在拆迁过程中你就可能得不到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补偿。

房屋的房产证是非常重要的,相信大家都知道这一点,但还有很多人都不知道土地证的作用,认为没有土地证不会有什么影响。但其实不然,两者都是非常重要的证件,如果购买房屋的话,两者是不可分割的,不然会给自己的权益带来很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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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有哪些风险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某些外国银行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业务时,会发现国内的一些企业欲将其由国家划拨的一块土地直接抵押给外国银行,因为他们持有国家划拨的建设用地许可证。而此时,外国银行因为对中国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方面的法律一无所知,便求助于中国的律师。由于律师及早地介入这一抵押贷款业务,及时地阻止了上述所谓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并积极帮助和指导了国内这家企业补交地价款并与当地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最终拿到了有偿使用的土地使用证,才使这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活动得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顺利完成,并使该公司及时地得到了外国银行的贷款,从而也保护了抵押权人——外国银行的合法权益。 此外,部分台商竟从某些乡政府处直接获得上千亩土地的所谓土地使用权,并准备将此种土地使用权直接抵押给其他大陆企业,以便获得资助。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乡一级政府无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些台商在不了解国内有关法律的情况下,与不懂土地出让法规的乡政府签署的土地出让合同,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就更不能再去抵押该块土地的使用权。 (二)上述问题出现的原因及遇见此类问题的注意事项 导致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过程中出现种种问题的原因,在于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对我国目前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抵押的法律规定与履行程序不清楚,对国家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的法律概念不清。 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 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作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 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只有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交足了地价款,获得了土地使用证,才有资格合法地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抵押,以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没有上述法律条件,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便无效。 3.抵押须有书面文件。 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签订抵押协议。因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往往涉及较大金额,任何口头约定都是草率的和不严肃的,所以任何土地使用权抵押都要形成文字,制订出法律文件。 4.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 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及一切权益随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应详细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及其所产生的权益。 5.保险问题。 土地使用权抵押,如其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抵押人应当对地上建筑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应在保险单上注明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合同的期限应长于抵押协议的期限。 6.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登记手续。 如果是生地或其上没有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到土地管理机构进行登记,然后到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果是其上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只需到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办理他项权利证书。 7.土地使用权抵押之前,应聘请评估机构评估。一般情况下,抵押人抵押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期望得到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而金融机构贷款数额的依据之一便是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所以在抵押之前,应请具有房地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予以评估,根据评估报告,抵押权人再作出是否接受抵押的决策。 8.董事会的决议。 抵押人若是三资企业,在抵押之前须提供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定,股份有限公司须提供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 9.应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了证实抵押人的主体资格,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有效性和真实性,以及整个土地使用权抵押过程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了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抵押权人应聘请律师就抵押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因为土地使用权抵押涉及的是不动产抵押,标的重大,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抵押双方应到国家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 1 1.处置抵押物时,应申请房地产管理机构予以协助。抵押人在抵押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履行义务,或者抵押人在协议有效期间解散或破产时,抵押权人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抵押协议的规定处分抵押物——土地使用权。在处理土地使用权时,抵押权人应当申请土地管理部门协助处理所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1 2.抵押权的终结。 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到期或因其他原因取消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的,应当到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抵押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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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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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过户有什么风险?
[律师回复] 一、办了房产证还需要办土地使用证吗 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请办理。 2、开发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后,把土地证总证面积根据购房者的房屋所占面积数据分割多个小证数据。 3、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进入审批程序。 4、5个工作日后带身份证明领取土地证,因办房权证已经缴纳契税等费用,只需缴纳登记费(工本费)即可。 二、房产证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8、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9、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费用:证明财产为继承、赠与的,接受益人按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三、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一)所需资料(复印件须提供正本核对): 1、权利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用地批文或土地证; 3、房产证及房产平面图复印件; 4、宗地图; 5、《房地产权登记申请审批表》 (二)办理程序: 交易所办证厅产权股(审批)局领导终审产权股缮证办证厅收款、发证。 (三)办理期限 从收件之日起城区20个工作日、镇区20个工作日(其中交易5天、测绘7天、评估3天、登记发证5天)内完成,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必须在收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 (四)审批条件: 1、申请资料齐全; 2、产权清楚,无争议; 3、无抵押,无查封。 五、收费项目及标准 1、工本费:国有证20元/本,集体证5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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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有什么风险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 1、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2、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 1、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2、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时应注意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在城镇土地评估中比较常见。划拨土地由于没有使用年限,且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一般较大,部分土地由于城市开发和建设,规划用途和实际用途都发生了变化,加上划拨土地进行抵押时存在着诸多限制条件,使该类型用地的评估比较复杂,测算难度也较大。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遵守土地估价的一般原则土地使用权抵押属于二级市场行为,但划拨土地没有经过一级土地市场,因而,当它直接进入二级市场后,评估时就要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但必须遵守土地估价的一般原则。在进行评估时,可以先将划拨土地假设成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自由转让的土地,并由此确定价格。只有在此假设前提之下,评估时才能符合替代原则、预期收入原则、最有效使用原则及供给与需求原则等。 (二)充分考虑评估中的风险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市场行为。由于划拨土地属于国有资产,因此进行抵押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抵押人、抵押权人还需要与土地管理部门签定有关核定土地出让金的协议,其评估价格并不等同于土地的预期价格,而是比它低。在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抵押期间的风险性,以保守性评估为指导原则,在测算出预期土地价格之后,应进行一定幅度的风险系数修正,但修正幅度不宜超过20%。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的目的是为抵押人,或抵押权人进行抵押贷款提供价格依据,所以,评估时既要为抵押人测算出土地的有效价值,又要替抵押权人充分考虑放贷的安全性。由于在抵押人无法偿还时需对抵押物进行强制性的清偿处理,所以评估测算时还应考虑强制处置和有关费用。评估结果应该是扣除了处置费用后的价格,即评估价格等于市场预期价格减去强制处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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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权证无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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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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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批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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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2、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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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土地这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为建造或保存建筑物及其工作物而使用土地使用土地是土地使用权的最主要内容但是,这里的使用不是任意使用,其必须在设定土地使用权所限定的目的范围内进行一般来说,这一目的范围即指土地的用途范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所使用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土地所有者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否则,土地使用者不得改变该土地用途范围土地使用权人为了实现使用土地的目的,必须以占有土地为前提因此,土地使用权人亦受占有之保护,并依此享有物上请求权
2、处分土地使用权这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可依其意志转让、抵押和出租土地使用权只要土地使用权人转让、抵押和出租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定条件,该处分行为即为有效这里须特别注意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与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在行使该权利时所受的限制有所不同
3、获取土地收益这是指依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及以继受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所获得的利益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文件,凡依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及以继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不仅可以自己占有使用土地,而且还可以通过开发、利用、经营活动获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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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没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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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土地使用权属于投资性房产。
一、什么是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二、什么是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房屋等建筑物。
三、准则规定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有:
(1)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出租是指已经出租,而不是计划用于出租,并且出租专指经营租赁方式。“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仅指的是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地上的建筑物。
(2)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3)按照国家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4)对于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5)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该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转让或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而不是通过承租方式获得再出租。
(6)拥有产权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是否拥有产权是判断是否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重要标志。通过承租方式获得再出租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7)企业将建筑物出租,按租赁协议向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辅助服务在整个协议中不重大的,应当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如果提供的服务重大,则不能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相当于以提供的服务赚钱。
四、无形资产的特点
(1)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
无形资产通常表现为某种权力、技术或获取超额利润的综合能力。比如:土地使用权、大旱专利技术、商誉等。它没有实物形态,却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使企业获取超额收益。看不见、摸不着,不具有实物形态,是无形资产区别于其他资产的特征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某些无形资产的存在有赖于实物载体。比如:计算机软件需要存储在磁盘中。但这并没有改变无形资产本身不具有实物形态的特征。
(2)无形资产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属于非货币性资产,而且不是流动资产,是无形资产的又一特征。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货币性资产也没有实物形态,比如应收款项、银行存款等也没有实物形态。因此,仅仅以有无实物形态将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加以区分是不够的。无形资产属于长期资产,主要是因为其能在超过企业的一个经营周期内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那些虽然具有无形资产的其他特性却不能在超过一个经营周期内为企业服务的资产,不能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核算。
(3)无形资产是为企业使用而非出售的资产
企业持有无形资产的目的不是为了出售而是为了生产经营,即利用无形资产来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企业经营管理服务。比如:软件公司开发的、用于对外销售的计算机软件,对于购买方而言属于无形资产,而对于开发商而言却是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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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出让土地使用权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如何认定无偿收回闲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呢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 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第三条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 被抵押的闲置土地如何收回? 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按照上述规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法律收回闲置土地使用权,并同时抄送相关抵押权人。这里有个顺序,即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优先于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由于处置闲置土地是《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赋予的,人民在执行公务时同样应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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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无土地使用证一般是很难进行过户的,只有合法的拥有土地使用证才能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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