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和土地使用证法律效力一样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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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不是说不动产现在出来了,就比之前的房产证土地证的法律效力还要高。
不动产和土地使用证法律效力一样吗?

买房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是一件大事,买房最重要的法律凭证就是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证,这一点很多人都清楚,不过自从国家和各地开始实施不动产登记以后,很多人对于不动产和土地使用证的关系不是很清楚,为了更好的使大家认识不动产和土地使用证,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不动产和土地使用证的关系和法律效力。

一、不动产和土地使用证的关系

1、不动产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这意味着,今后人们买房不用再办理房产证、土地证,而只要办理一张不动产权利证即可。

2、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权利证上正文包括不动产权字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权利其他状况以及附图页,基本囊括了土地证、房产证的绝大多数内容,所以无需单独办理土地使用证了。

二、不动产和土地使用证的法律效力

1、有房产证土地证不是必须要办不动产证的,两个都有同等法律效力的。

2、购房者买房后办理产权证,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

3、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信息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4、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5、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

现在的不动产登记把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合为一个不动产证,所以不动产证里面有土地使用证里面的内容,意思就是有了不动产证就不需要土地使用证,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必须办理不动产证,以前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法律效力还是存在的,不动产和土地使用证法律效力一样,但是在不动产登记实施以后购买的房产,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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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债务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期偿还债务,到期不能还清债务的,抵押人可向抵押权人申请抵押延期,经抵押权人同意后方可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手续。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抵押人也未向抵押权人申请抵押延期的,抵押权人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土地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土地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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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哪些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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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方未取得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的,前或者申请仲裁前转让方取得土地证或者有批准权的政府同意转让的,合同有效。
转让方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书,实质是尚未完全取得转让土地的权属,因此,通常应视为无权处分。但是合同签订后,有权批准核发土地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转让方核发了土地使用证或者批准了转让行为的,该项办证或者批准行为应当视为对转让方无权处分的追认,因此,此时合同有效。
2、一地多卖,合同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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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变更登订手续的一方可以要求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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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均未履行的,依法成立在先的合同一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一地多卖,属于欺诈行为,不是无效合同,受让方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但是,如果几个受让方都不行使解除权,而要求履行合同时,只能按照不动产产权转移的登记原则来处理,即登记优于占有,占有优于交款,交款优于先签合同。
3、转让划拨土地未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转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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