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报销的保险待遇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7-1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1、医疗报销1、门诊。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2、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ArticleTitle}

现代社会中的我们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社保,为未来在自身身体有特殊情况时产生不必要的开支做准备,而其中的社保报销则是按比例补偿了医疗费用、生育费用和工伤治疗费用,即居民可在社保报销中获得相应的保险待遇。接下来小编就整理了一些有关社保报销的具体保险待遇。

一、医疗报销

(1)、门诊

(一)使用医保卡到门诊看病,实时结算,无需报销。

(二)无医保卡到门诊看病,请使用《北京医疗保险手册》(医疗蓝本)。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 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4、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普通门诊、急诊收费的收据原件、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处方按日期粘贴在收据后面)。

5、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当月费用次月提交,当年费用需在次年1月前提交。

6、经办流程: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超过起付标准,单位经办人将所有单据录入企业版软件,将生成的电子信息及报表申报到医保中心,医保中心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支付报销费用。

(2)、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4、经办流程:就医时请使用《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的范围,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二、生育报销

(1)、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2)、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三、工伤报销

1、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

《诊断证明书》及门诊(住院)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

3、经办流程:

申请: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

受理:工伤认定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再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经办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综上整理,当我们在看病、受工伤或是生育方面出现了资金困难,可以带上相关证明根据以上流程去获取自己的社保报销的保险待遇。这种社会保险可在一些指定的情况下有效地保障居民部分权益,享受相应保险待遇。入还有其他疑惑可咨询专业人士。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7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社保报销的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0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0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1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7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4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8****16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7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5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8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3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6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3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2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工伤保险待遇哪些报销?
工伤保险待遇的报销范围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等等。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时间有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今年家里一亲戚在南通打工时不小心发生事故,目前人家医院呢,因为受伤严重,单位领导有置之不理,所以亲戚家打算要去劳动局告这家公司,想先了解一下南通人社局工伤待遇标准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一)伤残津贴
  1.伤残津贴调整标准。调整方法由普遍调整和适当提高两部分组成:
  
(1)普调部分。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5%。
  
(2)在普调的基础上,一级工伤,每人每月增加75元;二级工伤,每人每月增加66元;三级工伤,每人每月增加62元;四级工伤,每人每月增加58元。伤残津贴调整后,一级伤残低于2295元、二级伤残低于2168元、三级伤残低于2040元、四级伤残低于1913元标准的,按标准数发放。
  2.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伤残津贴差额的人员,按照每人每月在原待遇基础上增加2%的标准调整。
  3.五至六级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发放伤残津贴,调整标准按照不高于四级伤残人员的标准执行。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标准,按普遍调整和适当提高两部分组成:
  1.普调部分,每人每月在原待遇基础上增加3.5%。
  2.在普调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4元。
  
(三)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标准进行调整,我市不再做另行规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待遇社保核报的要求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待遇社保核报的要求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个人交的社保能享受4050社保待遇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申请程序:申请人需要先缴纳本年度的养老和医疗保险。
1、缴纳完养老和医疗保险三日之后,至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
2、申办人去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将灵活就业证明进行登记盖章。
3、申请人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复核,提供《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
4、申请人到市档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提供《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5、市档案托管中心查阅档案,核对出生年月等情况无误后,汇总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6、按照发放时间通知,申办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卡》到指定银行领取社保补贴。扩展资料注意:
1、不能按时缴费以及相关凭证资料不齐全的人员不能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凡享受“4050”社保补贴的人员必须在享受期内连续申请,不得间隔申请;
3、在享受补贴期间将档案或社保关系转出至单位的,如再次转入各档案托管机构的,则不能享受;
4、符合条件但未按时申领的,可在次年递交资料申请补办,补办往年补贴的申请期限不得超过2年。补贴资金拨付档案托管部门后,各档案托管机构需在本机构或本机构所属人社部门官方网站上对补贴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公示内容包括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补贴人数、补贴金额等。待公示无异议后,档案托管机构才可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个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工伤待遇社保核报的要求是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工伤待遇社保核报的要求是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伤待遇社保核报的要求是什么?
工伤待遇社保核报的要求是工伤的人员已经鉴定了伤残的等级,并且参保人所在的单位按照期限缴纳了社保的费用,职工如果在工作的时间并且在工作的场所内受到事故的伤害的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劳动者享有哪些社会保证待遇?
[律师回复] 积极补交相关的社保,遵循具体的处罚。
在《劳动法》中的“社会保险”部分:用人单位要为员工依法办理社保,并且从2011年8月份起强制企业必须为员工办理“五险”,明确了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各自的法律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社保由劳动者和企业按照比例分担,这也是我们目前推行的基本政策之一。如果公司以现金形式补贴员工社保,而不及时给员工办理相应的社保,意味着用人单位不但违反了《劳动法》,还违反了《社保法》。这种逃避法律责任的后果是:
一、单位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请求,且可以要求补办社保和补偿,劳动主管部门和社保部门核实后,可以强制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及滞纳金。
二、用人单位违法用工不但影响声誉和形象,一旦受到投诉核实而且必然受到相关部门严厉的惩罚,付出沉重的代价。
《劳动法》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事纠纷 > 社保报销的保险待遇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