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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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由晋城市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办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2、晋城市测绘队出具收回地块的1:500地形图。3、晋城市市城市规划局出具收回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4、晋城市市土地房产评估所评估拟挂牌地块的地价并出具评估报告。
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是什么?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所有的土地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单位或者个人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像政府交纳一定的费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仅仅是政府在城市规划建设当中的重要的环节,也是政府吸纳社会资金的有效方法。各地对国有土地的出让政策也有不同,今天为打家介绍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是什么?

一、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一)晋城市政府批复;

(二)挂牌出让申请;

(三)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四)测量蓝图及电子文件;

(五)晋城市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其他所需资料。

二、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理程序

(一)前期工作

1、由晋城市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办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

2、晋城市测绘队出具收回地块的1:500地形图;

3、晋城市市城市规划局出具收回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

4、晋城市市土地房产评估所评估拟挂牌地块的地价并出具评估报告;

5、晋城市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招标拍卖领导小组拟定挂牌地块的出让底价、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报市招标拍卖领导小组审定;

6、晋城市土地房产交易所制定挂牌出让文件,包括:

(1)挂牌公告;

(2)竞买须知;

(3)宗地图;

(4)《竞买申请书》;

(5)《报价单》;

(6)《成交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其他资料。

(二)操作程序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土房管局)委托市土地房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组织挂牌出让工作。

交易所在交易大厅挂牌,具体操作如下:

1、交易所在挂牌前20天向社会发出公告,挂牌公告在当地主要报刊、从化电视台和交易所大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电脑、局网站发布;

2、在公告期内,交易所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咨询、接受申请、审查,竞买资料;

3、竞买人的资格经认可后,交履约保证金,填写《竞买申请书》;

4、公告期满后,开始挂牌竞价(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在挂牌期内,接受竞买人的报价,填写《报价单》;

6、交易所工作人员审查确认最新报价后,更新竞买价格;

7、挂牌截止后,根据报价结果确定竞得人;

8、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9、在交易所大厅电子显示屏和局互联网站发布挂牌结果,并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

10、市国土房管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收缴税费。

(三)后期工作

1、挂牌结束后,交易所将《确认书》附本及有关资料,移交局规划用地科,完善手续;

2、市国土房管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或用地批准文件;

3、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地价款及有关税费后,凭批准文件或收费凭据到交易所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几种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的,可采用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方式出让的土地价格不得低于国家所规定的较低价。

(一)招标方式。招标出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出让人)向多方土地使用者(投标者)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招标出让方式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需要优先土地布局、重大工程的较大地块的出让。

(二)拍卖方式。拍卖出让是按指定时间、地点,在公开场所出让方用叫价的方法将土地使用权拍卖给出价较高者(竞买人)。它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的闹市区,土地利用上有较大灵活性的地块的出让。

(三)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指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出让方)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特点是自由度大,不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公共福利事业和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机关单位用地和某些特殊用地。

(四)挂牌出让。这方式就是国家把要出让的土地公示出来,各房地产开发商将自己的报价和方案交到指定地点,其中最优的公司会公示出来,在挂牌期间内,其他公司仍可修改或重新提交自己的报价和方案,挂牌期限结束时,最后确定的公司为土地获得者。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并不是单位和个人真正拥有了这块土地,实际上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并且还有年限的限制。另外,如果想要获得政府授予土地使用权,那么对这块土地的使用一定要符合城市的发展规划,不能做有损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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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布局结构平方米,门面为第二条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房产证号:
,土地所有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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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访、询问,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完整的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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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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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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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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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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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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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刑事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1000~5000元件
2、审查阶段:1000~5000元件
3、一审阶段:1000~10000元件。
(二)经济类犯罪、共同犯罪案件。
1、侦查阶段:1000~10000元件
2、审查阶段:1000~10000元件
3、一审阶段:1500~15000元件。
担任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人的,参照办理刑事案件的标准执行。
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贿赂犯罪以及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增加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规定上限的5倍。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600~8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600~8000元件外,还应按下列比例另行分段累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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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元以下免收。
100,001元至1,000,000元1-5。
1,000,001元至5,000,000元0.5-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0.3-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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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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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8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5008000元件外,还应按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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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曾代理一审,直接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参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曾经代理一审,再代理二审、重审、再审或案件执行的按一审标准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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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城市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吗,怎么征收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 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倍-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 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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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晋城重大交通事故认定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2019晋城重大交通事故认定程序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的认定程序:
(一)交通事故的办理程序 向112 指挥中心报警,112 指挥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初步了解案情→ 是否道路交通事故→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作出事故认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宣布责任认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或向的权利→是否共同申请调解→组织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制作《损害赔偿调解书》→根据违法事实作出处罚。
(二)处理交通事故需要提交的资料
(1)持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及有效期限内的商业保险单据。
(2)开具工资证明、户籍证明、诊断证明、药费单据、车物损失证明。
(3)亡人事故,在公安交通部门领取死亡尸体处理通知书后,提供死亡注销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死者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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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工伤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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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晋城市工伤死亡有哪些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晋城市工伤死亡有哪些赔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赔偿流程:
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访、询问,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完整的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本局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受理,并告知受理不受理。
4、调查核实: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
6、行政复议:
当事人、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7、行政诉讼:
当事人、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死亡的认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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