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认定期限,其实主要包括了两种,即在申请认定的时候有一个期限,而之后受理了认定之后,相关部门作出认定结果也是有一个期限限制的。那具体来说劳动部门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部门工伤认定期限一般是多久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认定书多长时间出来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4、15条中具体列举了职工认定为工伤的10中情形,只要符合其中一种的,都认定为工伤。
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律图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如果当事人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就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认定时间,那此时认定部门原则上是不会受理认定申请的。不过出于对当事人的救济,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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